工業廠房興辦文創產業,暫不征收土地年租金投資現代服務業,可得到最高100萬元的補助鼓勵浙商以知識產權出資,最高可達注冊資本的70%
為吸引更多的浙商來杭創業和鼓勵本地浙商積極轉型升級,杭州市政府制定出臺了《關于支持浙商創業創新促進杭州發展的工作意見》,土地、財政、金融、工商、環保等13個部門也出臺了配套政策。為此,杭州昨天召開新聞發布會,對這“1+13”的扶持政策進行解讀。
土地優惠政策向浙商傾斜
杭州市國土資源管理局出臺了《關于加強支持浙商創業創新用地保障的實施意見》。
浙商投資的非營利性教育、體育、公共文化、醫療衛生等設施用地,以及浙商與大專院校、科研院所聯合建設的重點實驗室,可以行政劃撥方式供地。
浙商新建的單獨用于興辦配套工業研發、產品研試和生產的產業研發中心用地,按科研用地用途以招拍掛方式供應。
浙商金融機構總部或地區總部在規劃范圍內購地自建辦公用房,可按金融用地實行招拍掛出讓。
浙商在自有工業用地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生產性項目或利用地下空間,增加的建筑面積不用再補繳土地出讓金。
現有工業廠房用于興辦文創產業的,可暫不征收原產權單位土地年租金或土地收益。
稅費減免資助力度空前
財政部門出臺的支持政策,最細致也最詳細,幾乎涵蓋了所有類型的浙商,對于浙商在杭州的創業創新和轉型升級,都有相關的財稅配套政策。
對于引進浙商,財政部門將對新引進的浙商總部企業給予補助,其中注冊資本10億元(含)以上的,補助500萬元,注冊資金1億元(含)以上不足10億元的,補助200萬元。浙商回歸后,財政部門還將根據其年地方財政貢獻環比增長額,給予三年的財政獎勵。注冊資本8000萬元(含)以上的,按照環比增長額的40%給予獎勵,注冊資金5000萬元(含)以上不足8000萬元的,按環比增長額30%給予獎勵。
設立金融機構總部的,也將按照注冊資本,給予100-500萬元的補助。
引進浙商總部新購建的自用辦公用房,三年內對辦公用途部分每平方1000元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租賃的辦公用房,三年內按照房屋租金30%給予補助,每年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省內新設立或新引進的浙商金融機構總部、大型股權投資管理公司,可給予三年內免征水利建設專項資金。
屬于省級產業集聚區內鼓勵發展的企業,三年內給予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的減免。
對于浙商實業投資,財政部門也有新政扶持。浙商投資在電子商務、信息軟件、先進裝備制造、物聯網、生物醫藥、節能環保、新能源產業等重點產業投資2000(含)-5000萬元的,可按設備投資額的12%給予資助,5000萬元(含)以上的投資,資助比例提升到14%。
浙商投資現代服務業的,將得到杭州的投資額10%的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服務外包企業承接離岸服務外包業務,每出口1美元獎勵人民幣0.02元,如果上年度有出口實績且當年出口額超過上年的,新增部分每美元再給予0.03元人民幣的獎勵。對于“中國服務外包領軍企業”和“中國服務外包成長型企業”,一次性給予200萬和30萬元的獎勵。此外,對于從事離岸服務外包企業的收入在一定時間內免征營業稅。
對于投資信息服務業的浙商,只要是國家規劃布局內的重點軟件生產企業,如當年未享受免稅優惠的,減按1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另外,500萬元以上的物流建設項目,按4%給予資助,投資額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按5%給予資助。
投資文創產業的浙商,財政部門將按投資額的20%以內給予資助,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其中,對于浙商投資的民營書店,將給予一定額度資助,對業務發展申請的貸款給予一定比例的貼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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