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近日聯合發出通知,對支持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稅收政策進行了明確。這是落實國務院常務會議關于延續并完善支持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稅收政策有關精神,保就業、穩增長、惠民生的一項重要政策措施。
稅收優惠更有針對性
三部門有關負責人介紹,當前我國就業重點群體,是以高校畢業生為重點的青年,以及農村轉移勞動力、城鎮就業困難人員、退役軍人、被淘汰的落后產能企業的職工。此次完善支持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的稅收政策,主要包括鼓勵自主創業和鼓勵企業吸納就業兩部分。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29日聯合下發的“關于繼續實施支持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以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民政部29日聯合下發的“關于調整完善扶持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進一步明確了相關政策。
在鼓勵自主創業方面,政策明確:對登記失業半年以上的人員,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以及零就業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勞動年齡內的登記失業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限額標準最高可上浮20%,最高減稅9600元。
“自主創業初期一般以中小企業和個體經營為主,在國家已出臺一系列促進中小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發展稅收優惠政策的情況下,鼓勵自主創業的政策主要針對個體經營,積極扶持個人自主創業。”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副院長白重恩表示。
在鼓勵企業吸納方面,政策內容包括:對商貿企業、服務型企業、勞動就業服務企業中的加工型企業和街道社區具有加工性質的小型企業實體,招用登記失業1年以上人員的,在3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定額依次扣減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優惠。定額標準為每人每年4000元,最高可上浮30%。
此外,目前國家對殘疾人就業也實施了一系列稅收政策,包括對安置殘疾人的單位,實行由稅務機關按單位實際安置殘疾人的人數,限額即征即退增值稅或減征營業稅的辦法;對安置殘疾人單位的企業實施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對殘疾人個人就業實施個人所得稅、增值稅和營業稅優惠政策等。
政策受益范圍擴大
“此次出臺的支持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稅收政策,既是對以往政策的延續,又擴大了政策受惠的范圍,加大了支持力度,對于鼓勵創業促進就業有十分重要的推動作用。”國家稅務總局稅收科學研究所所長李萬甫表示。
與原政策相比,新政策調整了享受企業吸納就業稅收政策的人員范圍,將原來以國有企業下崗失業人員為主的四類群體,擴大到凡招用登記失業一年以上人員,均可享受稅收優惠。對從事廣告業、房屋中介、典當、桑拿、按摩、氧吧的個體經營和企業吸納就業的,按照原政策是不能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調整后的政策取消了對這些行業的限制。
新政策還提高了稅收減免優惠力度。除國家給予定額稅費扣減外,地方政府還可按規定再給予更大的稅收優惠,最高可上浮30%。執行最高限后,每吸納一個就業人員的扣除額上限將從4000元最高可提至5200元,相當于就業職工1—2個月的平均工資。
政策調整后,在原有扣減稅費的基礎上,又增加了地方教育附加。“算上地方教育附加,目前由稅務部門針對個體工商戶和小微企業征收的主要稅費都進行了減免。”李萬甫介紹,稅務部門還對納稅人享受優惠政策由審批調整為備案管理,為納稅人提供更多方便。
應對創業群體給予融資扶持
當前,我國就業形勢依然嚴峻。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統計,我國高校畢業生人數由2010年的630萬,增加到2013年的699萬,2014年將達到730萬。農村轉移勞動力就業規模不斷擴大,2013年全國農民工總量2.69億人,其中外出的農民工1.66億人。
為扶持中小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的發展,今年以來,國家進一步擴展了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政策優惠范圍,同時將采取核定征稅的小型微利企業,也納入優惠政策范圍。據測算,政策調整后應納稅的小型微利企業,85%以上都可以享受優惠。
北京新萬福物業管理公司主要從事小區物業管理,公司招收的人員主要是保潔和保安,很多都來自就業困難群體。
“這次國家把一年以上的失業群體全部列入可享受稅收優惠的范圍,我們公司以后可以招到更多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享受的稅收優惠更多了。”公司財務經理楊麗說,公司除了享受營業稅等減免外,所得稅也可以按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執行。
“促進創業、增加就業是一個系統工程,在政策支持上也應是多層次、全方位的。”白重恩認為,服務業是最大的就業“吸納器”,營改增的推進將有助于加快服務業發展,增強就業吸納能力。除了稅收優惠政策外,國家還應當考慮對創業群體在融資上給予扶持,讓他們有足夠的資金在市場上站穩腳跟,發展得更快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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