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報業網訊 以李某等3人為首的南京某生物科技公司,以養殖昆蟲可以獲得高額回報為誘餌,從2002年起至2005年1月,向南京市不特定市民非法集資,致使受害群眾多達1500余人,涉案金額達4000余萬元。 安徽亳州王某伙同他人以成立公司開展風險投資賺取高額利潤為誘餌,大肆進行非法集資活動,涉案金額高達4300萬元。10月17日,南京建鄴警方在水西門附近抓獲安徽警方網上三逃王某。
在當前個人投資渠道較窄的情況下,非法集資有抬頭之勢。記者昨天從南京市公安局了解到,該市警方近來先后成功破獲非法集資犯罪案件13起,挽回經濟損失120余萬元。
如果有人游說你,投資一項盈利特別大的項目,回報率可高達20%至70%,這種“好事”可得留神,因為這很可能是非法集資。據辦案民警介紹,目前國內非法集資共同的特征是:以高額的融資利息、投資回報或理財收益等為誘餌;集資者不具備法定的集資主體資格;向社會不特定公眾集資;行為性質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和變相吸收公眾存款。他們的欺騙手段一是以真護假。涉嫌犯罪企業、公司的工商執照、稅務登記、司法公證樣樣俱全,具有很強的蒙蔽性。二是暴利誘惑。嫌疑人把回報率定得很高,從20%至70%,然后采用“拆東墻補西墻”的辦法,拿后集資的錢兌付先前集資者的利息,達到一定規模后攜款潛逃。三是花樣翻新。大部分以動物養殖、高科技開發等名目,入股分紅、認領股權、辦會員卡優惠卡等形式,使人們一時難辨真假。四是采用虛假廣告。有的利用名人做代言人,誤導輿論,欺騙群眾。
據了解,根據公安部和省公安廳的部署,一場防范和打擊非法集資違法犯罪專項行動正在展開。警方將通過破獲一批有影響的案件,堅決遏制非法集資活動反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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