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日前通過了《自治區民營科技企業條例(修正案)》(以下簡稱《修正案》),其中新增條款規定,科學技術行政管理部門每年都要對民營科技企業復核,打破了民營科技企業“一審定終身”的制度。
《修正案》降低了申辦民營科技企業門檻,由“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的科學技術行政管理部門進行資格認定”,改為“可以向辦理注冊登記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同級科學技術行政管理部門申請民營科技企業認定”?茖W技術行政管理部門做出是否認定的決定,也由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日縮短為15日。
《修正案》中還規定,民營科技企業用于高新技術產品開發和生產的儀器、設備的折舊率不再提高,企業開發的高新技術產品,也不再享受優惠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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