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10萬元 1人保險代理公司有望設立
記者近日從保監會網站獲悉,保監會修訂了《保險代理機構管理規定》,正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在該《規定》第二章機構管理中的第九條和第十五條,增加了保險代理機構以自然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形式設立的內容,其規定注冊資本或出資不得少于人民幣10萬元;若增設省內分公司,則至少增資到50萬元。業內人士預測,這表明如果新的《規定》能夠通過,那么在今年的保險中介市場上,將會出現一批一人保險代理公司。 據記者了解,雖然國內尚不允許出現一人保險代理公司,一般的保險業務員都只代理一家保險公司的產品,但是在網絡上已經出現專門的代理人保險商店,這種以保險規劃師出現的網絡營銷人員,并不固定屬于某一家保險公司,而是可銷售多家保險公司產品并作一些保險規劃代理。 有滬上保險營銷員稱,在成立一人公司之后,營銷人員可以代理不同保險公司的產品,客觀上可以為投保人對不同公司產品進行組合,使保障范圍最大化。也可以避免使投保人因為投保不滿意之后,再轉買其他保險產品而遭受退保風險。保險專家則表示,一人保險代理公司的出現,將打破保險中介市場上只法人保險中介機構的局面,屆時,一人保險代理公司將和包括銀行等在內的保險中介代理機構一樣,可以從事多家保險公司產品的銷售。 這對于擁有固定保險營銷員的保險公司來講,無疑可以增加一種營銷渠道,但是這種渠道能夠給保險公司帶來多少的保費收入,是不是會給現行的保險營銷制度帶來影響,還有待市場對這種一人保險代理公司的檢驗。一些保險公司負責人對此持謹慎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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