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與物權法沖突 本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作出調整——
“民宅禁商”被刪除
今天上午 市政府法制辦公布了2007年的立法計劃 記者從中了解到 為避免與物權法相沖突——
租房辦法意見稿 刪除“民宅禁商”
今年將完成17個立法項目 食品安全條例將在7月交人大審議 有關人員稱將對不安全食品實行召回制
本報訊 (記者 王巍)今天上午,市政府法制辦公布了2007年的立法計劃。據了解,在《房屋租賃管理辦法》最終出臺時,將會去掉征集意見稿中有關禁止民宅商用的規定。
雖然《房屋租賃管理辦法》是去年的立法項目,但在今天的會議上還是引發了媒體的廣泛關注。
周繼東表示,此辦法中有關民宅商用是否需要被廢止的規定引發社會公眾最大的關注,到目前為止,物權法已經被全國人大通過,因此,在《房屋租賃管理辦法》最終出臺時,將會去掉征集意見稿中有關禁止民宅商用的規定,該辦法中也不會再有涉及有關禁止民宅商用的規定,一切規定都會按照物權法的相關內容實施。
同時周主任表示,該辦法將會在年內出臺。
據了解,物權法中明確規定房主對房屋享有各項權利,如果禁止民宅商用,等于與物權法相沖突。同時,周繼東表示,該辦法將會在年內出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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