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保代”公司為何叫好不叫座
只要出資十萬元,保險代理人便可以和保險公司合作,代理多家保險公司的保險產品設立一人保險代理有限責任公司。但記者從滬上多家保險公司代理處了解,很多代理人并沒有設立這樣一種新型保險中介代理機構的打算。 近期保監會在對《保險代理機構管理規定》(修訂稿)(以下簡稱《規定》)征求意見中增加的第九條頗受關注,一人保險代理有限責任公司被獲準設立。但很多代理人都對這條規定并不敏感。業內人士表示,如果保險代理人開設這樣的公司,一來很難得到消費者的信賴,二來它的影響力小,單純依靠保險代理人的保險經驗很難做出效應。前車之鑒是上海首家保險超市,具有良好投資背景的代理機構在經歷了三年業績不好的情況后,開始全面收縮。 雖然十萬元的開設門檻并不高,但很多保險公司代理人顯然不看好這樣的公司,中保康聯資深代理人夏旭東表示,并不是保險代理人沒有這樣的打算,尤其是一些中高級保險代理人,他們有能力設立這樣一種保險代理機構,但是《規定》中明確要求保險代理人若設立代理公司,須向代理的保險公司告知,這樣一來,保險業務員面臨著將從該家保險公司退出,或者改變原來的代理方式,這對于保險代理人來講是一種挑戰。 記者了解到,目前國內壽險公司的個人營銷模式還是沿用友邦保險帶來的代理人機制,但還是有很多投保人不了解保險代理人,一旦市場上出現這樣的一人代理公司,難保不背上騙子公司或皮包公司的黑鍋。 盡管國內保險中介市場呈現雨后春筍般的快速增長局面,但是整個市場也面臨轉型危機,在競爭殘酷的市場中眾多保險中介機構一直在苦苦掙扎。近日,上海又一家保險經紀公司———國民保險經紀正式解散,公司法人許可證同時被注銷。這也使得一人保險代理公司的設立更成為一個可望而不可及的夢。 不過,也有人對此持樂觀態度,中央財經大學保險系相關研究人士表示,這個條例出臺為以后有保險代理人成立代理公司,為中高端財富人群提供更為專業的保險理財服務和規避財務風險提供了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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