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立法·城鄉規劃法草案
城鄉規劃法草案24日首次提請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審議。相對于現行的城市規劃法,從“城市”到“城鄉”,一字之差,意味深長:中國正在打破原有的城鄉分割規劃模式,進入城鄉總體規劃的新時代。 中國建設部部長汪光燾24日就草案作說明時指出,首次提請審議的城鄉規劃法草案,在總結現行城市規劃法和村莊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實施經驗的基礎上,分別對規劃的制定、實施、修改、監督檢查和法律責任作出規定。 草案要求,制定和實施城鄉規劃,應當遵循合理布局、節約土地、集約發展的原則,改善生態環境,促進資源、能源節約和綜合利用,保護耕地等自然資源和歷史文化遺產,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優良傳統,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國防建設、防災減災和公共衛生、公共安全的需要。 為了防止以建設為名,破壞歷史文化遺產,草案明確,舊城區的改建,應當保護歷史文化遺產和傳統風貌,合理確定拆遷和建設規模,有計劃地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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