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分時度假游走在陷阱和“錢景”之間
原本想開開心心外出度假的宋先生,這幾天卻開心不起來了。
“五一”黃金周前夕,他從上海自由之旅購買了2萬元10年期的RCI分時度假產品,但回家研究后,妻子對分時度假產品不滿意,要求宋先生退貨!霸赗CI規定的可退貨期內,我到自由之旅退貨,結果被拒絕,還引發了一系列麻煩,假如要告上法庭,又沒有相關法律保障,讓我對分時度假產生懷疑!彼蜗壬H感委屈。
近期,廣東東莞也出現分時度假陷阱,公司以邀請參加會議旅游等名目讓消費者前往,再大肆推介易名為“假期擁有”的“分時度假”。
對此,RCI、II等國際知名分時度假企業大呼冤枉,表示自己有一套完整的盈利模式,并非欺詐。
分時度假商不賺傭金
分時度假是指游客先行付費,獲得每年旅游目的地酒店一段時間的住宿權,游客擁有多個目的地選擇權,選好目的地,只需提前向分時度假公司提出申請,分時度假公司就可為游客安排好房間。
有資料顯示,分時度假進入中國已10多年,1995年,全球最大分時度假企業——美國RCI公司開始在中國開展業務。
2003年,市場投機、欺詐性銷售、非法集資等問題嚴重,分時度假投訴達高峰。很長時間以來,分時度假在中國旅游市場一直背負著“罵名”。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分時度假之所以反復涉及欺詐事件,根本原因就是“傭金作祟”。根據分時度假盈利模式(如圖所示),國內分時度假企業一般將產品先分銷給旅行社,旅行社直接銷售給客戶。正是旅行社這個環節,他們是靠銷售提成賺利潤,就造成了強迫銷售、價格不透明、拒絕“退貨期”退貨等問題。
但事實上,正規的分時度假企業是根本不賺取傭金的。
“很多人對我們有誤解,覺得我們拼命推銷產品,為了拿傭金。其實我們與傭金根本無關,我們的盈利來自兩大業務,一是為客戶提供專業咨詢服務,包括為開發商進入市場進行包裝運作,這是主要收入,另一項則是通過交換平臺獲取收入,即業主購買產品后支付交換費!盧CI東北亞區市場發展副總裁葉樹強點出了企業盈利的根本來源。
葉樹強透露,目前RCI在中國只有自由之旅、海航集團和北京頂級等少數幾家分銷商,考慮到不要讓消費者有高價陷阱誤解,RCI特意制定了一套不讓消費者感到購買壓力的銷售流程,即給客人購買產品后5天的“冷靜期”,“冷靜期”內可退貨,且RCI不主張強制兜售。
RCI亞太區法律及政府關系副總裁劉舜音表示,考慮到中國市場的狀況和法律制度等不成熟因素,所以RCI特意制定了由RCI向開發商租賃物業并作為獨立第三方向消費者提供保障的制度。
類似地,II公司也制定了10天“冷靜期”內退貨、第三方保護買主定金和計劃期間保護買主使用權的幾項保護措施。
新型旅游地產投資方式
據了解,在歐美地區,物業有時可分割產權出售,比如一個物業出售給50個買主的話,每個買主都是1/50的產權擁有者,且物業還可以IPO,每個業主都變成股東分享收益。所以,分時度假還是一種不錯的投資方式。
業內人士指出,中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創造了持續性的度假消費需求,目前住宅及商業地產進入盤整期,開發商和酒店經營者需要一種創新方式來投資和開發新收入渠道,而旅游房地產和度假權益是一種獨特的商業模式。
而對于存在入住率波動、難留住回頭客、新競爭者增多等問題的酒店管理者來說,度假權益模式可以有效利用閑置的酒店房間,有助于與客戶建立長期關系、使產品變得多樣以吸引高端客戶等。
RCI公司給記者展示了一份度假地產運營模式比較圖,圖中顯示,開發-銷售產權模式,其投資回收快,但需統一回租否則難以經營。以旅游景點、商務地產酒店、度假村投資人持有為例的開發-持有運營模式,優點是投資者保留全產權和長期經營權,但客源不穩定,受季節性影響大、產品同質化嚴重且投資回收期長。
而開發-銷售度假權益模式,可提供發展商額外的投資回報——高回報率、多收入來源、入住率普遍提高、當經濟或旅游業不景氣時度假權益物業收入基本不受影響、會員享受度假權益交換的廣泛選擇。五星級酒店投資回報率為每年6%~8%加資產增值,普通出售產權的房地產項目為20%,度假權益時權酒店則為25%~35%且可多次再售,重復獲取回報。
但這必須以健全立法以保護消費者權益和市場健康發展為重要條件。
潛力巨大 隱患不小
有數字顯示,分時度假是目前全球旅游業發展最快的一部分,整個行業全球銷售額100億美元,銷售度假權益的度假村每年平均入住率達85%~90%,在中國,蘊藏著巨大的發展機遇。
中國目前旅游業產值1840億美元,與旅游相關的國民生產總值(GDP)增長超過30%,休閑費用支出增長40%,達到320億美元,國內旅游8.58億人次,而美國為11.40億人次,業界預計中國10~15年內將超過美國水平,至2025年,中國將有8700萬個家庭(2.65億人)成為中產階層,度假村數量在2010年將達855個,年銷售額將達56億美元。
盡管潛力巨大,但中國市場目前仍存在相關法制不健全、市場混亂、消費者認知度淺等弊端。在目前還不成熟的市場環境下,不少業者表示不敢輕易投資或購買分時度假。
另外,業內分析人士指出,雖然RCI、II等國際大型分時度假企業都盡力制定了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制度,這些企業的品牌也值得認可,但其對下游分銷商的控制和執行力是一個問題。
在日前召開的中國度假聯盟媒體見面會上,中國度假聯盟秘書長李克夫透露,關于分時度假的行業標準即將出臺,這是業內聯盟首次公開討論分時度假問題,諸多市場弊端將有望陸續得以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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