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資源”傾斜 浙江支持企業“樂善好施”
浙江省日前亮出履行社會責任推動計劃,決定通過政策引導,推動企業積極履行社會責任。
根據該省近日下發的《關于推動企業積極履行社會責任的若干意見》(下稱《意見》),今后,該省的社會資源將向積極履行社會責任的企業傾斜,積極推薦在履行社會責任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優秀企業經營者參加勞模等社會榮譽的評選。 浙江呼吁企業積極履行的社會責任包括:注重守法誠信經營、注重保障員工權益、注重為消費者提供優質的產品和服務、注重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注重社會公益和慈善事業。
在“引導企業更加注重社會公益和慈善事業”這一社會責任上,浙江“鼓勵企業創造更多就業崗位,吸納下崗失業、農村失地以及殘障等人員就業;開展與欠發達地區、偏遠落后鄉村的幫扶活動;力所能及地幫助公益設施建設、參與社區公益活動、給予慈善捐助。支持企業建立各種形式的慈善冠名基金,扶貧濟困,回饋社會”。
《意見》還規定,為鼓勵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浙江將支持和引導社會資源向積極履行社會責任的企業傾斜——金融單位要對積極履行社會責任的企業予以優先支持,財政等部門在安排有關項目財政補助資金時給予重點支持,其他有關部門也要將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狀況作為依法審批辦理相關業務的重要依據。
根據浙江省政府給出的指標,僅在慈善捐款一項,到2010年,浙江全省慈善捐款達到全省生產總值(GDP)的1%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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