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記者從商務部了解到,商務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27日聯合發布緊急通知,部署地震重災區臨時商業網點建設工作。通知要求,在地震災區建設過渡安置房的過程中,應按每1000套過渡安置房配套設立一個商業網點,建筑面積50至60平方米。
通知要求,對于尚未建設的過渡安置區,建設主管部門應優先選址建設配套的商業網點;對于正在建設且部分建成的過渡安置區,建設主管部門和援建單位應對商業網點建設予以積極支持,當地政府應優先安排啟用一個商業網點,以保障食品和生活必需品的供應。
通知強調,6月10日前,商務主管部門應會同建設主管部門在當地政府的統一協調安排下,根據實際情況,盡快在每個帳篷臨時安置區設立1至3個過渡安置房商業網點,每個網點面積為20平方米左右,以保證群眾在遷入過渡安置區前的食品和生活必需品的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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