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酒理財遭質疑 追蹤
昨日,本報報道了國內首款期酒類理財產品的模糊性質。令人擔憂的是,一旦這種事實上融資效應被更多酒類甚至其他行業企業看中并效仿,在缺乏相關管理規范的背景下,將導致多大的風險?
難以估算期酒真實價值
君頂酒莊為期酒產品提供現金回購,不僅提供一定的年化回報,而且不收取投資者的保證金。從某種程度上看,這一行為不符合紅酒期貨的交易模式,而更類似于融資。
需要注意的是,國內的期酒行業缺乏法規,甚至連約定俗成的操作辦法都沒有。假設企業以期酒作為事實上融資的抵押物,投資方如何界定抵押物是否物有所值?
“中國還沒有明確的期酒經營方式,所以國內酒莊怎么做都對,只要和投資人達成協議。”對于國內首款期酒類投資品種前期價值鑒定環節的缺失,中法莊園的總釀酒師李德美在接受 《每日經濟新聞》電話采訪時表示。
他介紹說,法國波爾多酒莊在期酒銷售前,會邀請眾多鑒賞人士參與評估期酒價值,其價格也是由酒莊和投資者會協商得出的。在投資者認購期酒之后,根據當地的行業法規,酒莊畝產將被嚴格限制在一定范圍內,大約為4.5噸/公頃。“限產也是為了促進期酒未來的價值的提升。”
模式不適合所有行業
昨日,記者多次聯系君頂酒莊,但由于相關負責人均出差,未能從該公司獲得上述疑問的解釋。
社科院結構金融研究室副主任袁增霆此前在接受本報采訪時曾表示,對于融資類投資項目,在銀行取消擔保后,投資者應對資金的流向項目的熟悉程度更高,以規避企業可能的違約風險。
而上述投資產品,事實上擁有融資功能,但“抵押物”和資金流向并不為投資者所熟悉,而且其“抵押物”的價值也沒有經過公開評估。假設有更多企業采用這種模式,對于投資者而言無異于“盲人摸象”。
君頂酒莊1個月內與兩家商業銀行聯手推出兩款同類產品。有媒體報道,僅與工行合作推出的期酒就有800桶,占該酒莊當年產量的五成,而通過中信募集的資金規模與工行相近,意味著當年該酒莊大部分出品的期酒均已實現資金回籠。
“這種模式不適合所有行業。”中央財經大學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認為,首先酒的確具有一定升值空間,因此酒類企業才有以此實現融資的基礎。對于大部分缺乏收藏價值產品的生產企業,即使如此運作,也不會得到市場的追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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