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券報訊 財政部、國家發改委發出通知,登記失業人員、殘疾人、退役士兵以及畢業2年以內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凡從事個體經營(除建筑業、娛樂業以及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廣告業、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網吧、氧吧等)的,自其在工商部門首次注冊登記之日起3年內免收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等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
財政部、國家發改委近日發出的通知稱,對從事個體經營的有關人員實行收費優惠政策。此舉旨在鼓勵自主創業和自謀職業,進一步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
通知指出,登記失業人員、殘疾人、退役士兵以及畢業2年以內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凡從事個體經營(除建筑業、娛樂業以及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廣告業、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網吧、氧吧等)的,自其在工商部門首次注冊登記之日起3年內免收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等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
通知規定,個體經營從業者免交的收費項目具體包括:工商部門收取的個體工商戶注冊登記費(包括開業登記、變更登記、補換營業執照及營業執照副本)、個體工商戶管理費、集貿市場管理費、經濟合同鑒證費、經濟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費;稅務部門收取的稅務登記證工本費;衛生部門收取的行政執法衛生監測費、衛生質量檢驗費、預防性體檢費、衛生許可證工本費;民政部門收取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費(含證書費);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原勞動保障部門)收取的職業資格證書工本費;國務院以及財政部、發展改革委批準設立的涉及個體經營的其他登記類、證照類和管理類等行政事業性收費;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及其財政、價格主管部門按照管理權限批準設立的涉及個體經營的登記類、證照類和管理類等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
通知提出,財政部門應統籌安排相關部門的經費預算,以保證其正常履行職責。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及其財政、價格主管部門應制定本行政區域內支持就業工作減免行政事業性收費的具體政策措施,并報財政部、發改委備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