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農民自主創業從事農業機耕、排灌、病蟲害防治、植保、農牧保險以及相關技術培訓業務,家禽、牲畜、水生動物的配種和疾病防治收入,免征營業稅。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按規定減征或免征企業所得稅。
持本地《就業登記證》自主創業的農民均可申請小額擔保貸款,貸款最高額度為12萬元,合伙經營和組織起來就業的,根據其人數和經營項目最多可貸50萬元,貸款最長期限不超過2年。
對農民返鄉創辦的企業,從登記注冊之日起,3年內按規定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按50%比例返還給企業,用于支持企業再發展。對返鄉創業人員自帶資金回鄉創業的,按實際投資金額,按照國家規定貸款利率給予最長不超過2年的全額補貼。對返鄉創業農民新辦企業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可享受最長不超過3年的本企業繳費工資10%的財政補貼。
以前,農民工僅被看作勞務經濟。其實,農民工完全可以從打工者轉變為老板。“通過鼓勵農民工創業,更能解決農民增收、農業轉型和農村致富的問題。”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相關負責人說。
“各地將全面清理、取消不利于農民返鄉創業的規定,讓返鄉農民‘無障礙’創業。”該負責人介紹,凡是國家法律、法規沒有明令禁止或限制的行業和領域,都將允許、鼓勵農民進入,并享受有關優惠政策。
我市各級勞動保障部門正面向所有農民開展多層次免費創業培訓,用兩年時間使全市創業培訓教師達1000人,提高農民的創業能力和經營管理水平。同時,建立農民創業項目庫,全市每年征集農民創業項目200個以上。
對返鄉創業從事個體經營的農民,其手續齊全、合法的,設立登記申請優先辦理,當場核準、發照。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3年內,免繳所有行政事業性收費。對農民返鄉牽頭創辦領辦企業、合作經濟組織、發展規模種養業及農產品加工的,在項目安排、農業保險及用地等方面給予扶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