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求消費金融公司的經營無擔保、無抵押,從金融風險控制的技術上,就要求有足夠完善的個人用戶的信用體系。那么這個體系中國有嗎?高的都未必全有,中低端的似乎也還沒開始實際應用。就算有應用,各地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早就分而食之了,畢竟“21世紀最重要的就是信用”。
實際上,要達到激活小額消費貸款的目的,直接把早些日子動議的“民間借貸”放開就是了。管好那些早就存在的民間借貸者,招安那些打擊不完的地下錢莊,比去試點這些新東西效果更好,還很節省資源、精力。古訓早說過“興一利,不如除一弊”,用在此處正好。
啟動目的
銀監會非銀行金融機構監管部副主任陳瓊表示,設立消費金融公司這樣一類新型金融機構,是促進我國經濟從投資主導型向消費主導型轉變的需要。“通過設立消費金融公司可以促進個人消費的增長,從而推動制造商和零售商產銷量增長,并帶動相關產業的需求,改變GDP對出口和固定資產投資的過度依賴。”
消費金融在提高消費者生活水平、支持經濟增長等方面發揮著積極的推動作用,這一金融服務方式目前在成熟市場和新興市場均已得到廣泛使用。在發達國家,消費金融公司主要面向有穩定收入的中低端個人客戶。消費金融公司由于具有單筆授信額度小、審批速度快、無需抵押擔保、服務方式靈活、貸款期限短等獨特優勢,廣受不同消費群體歡迎。
有數據顯示,全國最大的家電連鎖企業之一—蘇寧電器的部分零售網點因有消費信貸的支持銷量增加了40%。不少專家指出,要大規模啟動國內消費市場,除了加大銀行等機構的信貸支持以外,還需要消費金融公司等更多專業化金融機構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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