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如何以一個應用的軀殼,滿足所有人的社交需求?或者平衡大多數用戶的社交需求?拿如日中天的微信來說,為了不停滿足人的好奇心和欲望,就得加上各種陌生人的好友功能;而為了提高粘性和價值,就得強化熟人之間的通訊功能。這兩個方向的訴求毫無疑問是矛盾的。大家在互聯網或者PC桌面上能夠忍受彈開幾個QQ窗口,一個和客戶聊天,一個和陌生網友調情,只是因為桌面足夠大,后臺可以駐留,十個手指能應付過來。一旦搬到了手機上,你很難想像一個單一的社交應用,能夠承載5000萬用戶的不同社交需求?還是僅僅為了和PC端的QQ好友聯系和消息互通?
因此Path的理論是,限制好友數量。好友數越多,互動的粘性和欲望也就隨之減少。本來,自家閨女的照片你只會發給幾個親朋好友看,而不會發給50個互聯網好友看。但是這個理論也帶來了一個問題,雖然交互頻率增多,但是用戶網絡的規模卻難以擴張。于是Path2的新版本,又做了一個修正,把50個好友的限制擴充到了150人,把圖片分享變成了更廣義的生活狀態分享。但這個修正,并沒有本質上解決“更多人看、更少交互”和“更少人看,更多交互”之間的矛盾。
Killer App之所以成為一門生意,還有另外一層意思。就是創業公司可以先以一個Killer App起家,吸引足夠的初始用戶,然后逐步再把這個Killer App變成一個平臺。在互聯網時代,這個生意模式可以存在的原因,是因為互聯網平臺已經趨于穩定,流量之間可以相互轉化。而在移動互聯網的App時代,你很難從一個App往另外一個App里導流量,一切又得從零開始。而用戶的好奇心的長短,也就成了應用從手機桌面上被刪去的生命周期,你得不停的去滿足用戶的好奇心,而使得一個App越來越臃腫。
于是現在移動互聯網創業成了一個怪圈。無論是大公司,還是小公司,大家都在追求Killer App或者Star App,在垂直領域,有一些Star App開始出現,因為垂直領域競爭不夠充分,用戶也沒有太多App可選;而在通用的領域,是各領風騷三五月,你方唱罷我登場。熱鬧是有的,但是移動互聯網各公司并沒有找到好的入口,他們僅僅是為Apple或者Google兩大入口增添一個或者幾個圖標而已,他們的用戶缺乏耐心而多變,把App視為快速消費品。
在PC上,真正的Killer App是操作系統。Star App有4個,瀏覽器將PC變成了能上網的機器;編輯軟件將PC變成了能打字的機器;圖形軟件將PC變成了能畫圖的機器;而游戲則將PC變成了游戲機。而在手機上,真正的Killer App仍然是電話和短信,Star App正在形成,而且必然會有幾個特征:這個圖標代表的是一種C Y E服務,這個服務足夠簡單明確適合大部分人的需要,它同時還是跨平臺和跨終端的,無論從我的PC、Android手機或者iPad都能夠獲得,它不會做你不想做的事情(比如做過多的推送、或者加不需要的好友),也不會阻礙你做想做的事情(比如你可以在其它應用里使用這種服務),也就是說,需要足夠的開放,既有開放的心態,又有開放的技術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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