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差評師”:專挑新店主“下手”
小雨稱,淘寶店內有差評,店主會第一時間知曉。為了挽回自己的信譽,所有店主都會選擇與買家溝通,試圖修改差評。而在與買家溝通的過程中,便會發現給差評的并不一定都是真正的顧客,很有可能是一些專門以給差評為生的“職業差評師”。
“通常情況下,‘職業差評師’會選擇新開的網店下手。我們新店主經驗少,很難在交易的過程中發現對方不是真正的顧客。所以發現有差評后,肯定會主動聯系對方,在與對方溝通的過程中對方會表示,如果給予一定的補償可以修改差評,但他們所提出的補償往往要比店主賣出物品的價錢還要高好幾倍。”小雨稱,雖然在她開店以來還沒遇到過“職業差評師”,卻聽人說過有的店主售出100元的燈具卻被對方要求索賠1000元的事。但小雨也表示,遇到這種情況并不需要向其妥協,店主可以保存與對方的聊天記錄,再反映給淘寶的“店小二”,如果經過核實情況屬實,“店小二”會將對方給的差評直接刪除。
市民:差評是淘寶維護買家利益的唯一權利
選擇方便、價格便宜、送貨上門,網店利用自己的優勢吸引了大批的顧客。隨著網店的不斷發展壯大,越來越多的顧客加入到網購中時,也有越來越多的顧客反映郵遞到手的貨物與店主宣傳的有所差異,因此,買家給網店差評的現象便逐漸增多。
網購者盧女士曾因網購的化妝品看似假貨給過賣家差評,后經協商賣家同意退貨后,盧女士才將差評修改過來。
對于最近發生的“壽衣門”事件,盧女士認為,差評是淘寶維護買家利益唯一的權利,如果沒有差評,賣家沒有任何約束,可能更加無所顧忌。“雖然不知道‘壽衣門’事件中雙方是怎樣溝通才造成這種現象的,但‘得饒人處且饒人’。在自身利益沒有太大損失的情況下,買家可以同意賣家的要求修改差評,賣家更沒有必要把事情做得這么絕,給人郵遞壽衣甚至是大便,這樣做太過分了。”盧女士說。
市民盧女士建議,為了避免這種情況再次發生,建議郵遞前郵遞員能在送貨前給收件人打電話進行確認,核實情況屬實后再給買家送貨。
實體店主:建議建立監管部門,保證雙方利益
市民張女士是黑水路市場一家實體時裝店的店主。她稱,自從網店興起以來,因其價格低廉又送貨上門,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自己的生意。但網店畢竟有它的弊端,不能看見實物親自驗貨,不能試穿是否合體等原因又可能造成購買過程中的種種糾紛和麻煩,從而使網店店主收到差評。
因此,張女士建議有關部門能建立一套合理的監管程序,既維護消費者的權益,又不損害商家的利益。
“比如說規定消費者在簽收之前驗貨,如果不滿意,就可以直接退貨不支付貨款。而為防止‘職業差評師’惡意差評,可以對差評進行嚴格監管。比如說,每一個差評都由專人進行核實,確定屬實后才能成功給出差評,而網店一旦出現差評后,則不能刪除和修改等。通過多種手段增加差評的可信度及權威性。”張女士給記者舉例說明。
律師:法律縫隙中的監管尷尬
對于網上購物,吉林衡豐律師事務所的辛明律師認為,就目前來看,無論是淘寶網還是其他網絡交易平臺,因有第三方機構存在,對于消費者來說,購買環境相對來說比較安全。
“作為買家,我們可以選擇滿意后再支付貨款,如果怕浪費郵費,還可以在購買時選擇繳納5角或1元錢的運費險。而對于賣家來說,如果真的遇到‘職業差評師’,可以保留與其來往的談話記錄,作為證據,告其敲詐勒索罪,讓其受到法律制裁或者直接向淘寶投訴。”辛律師說。
對于近期的“壽衣門”事件,辛律師認為,該事件屬于買賣后行為,與網購交易沒有必然的聯系,而我國的法律也還沒有細化到這種合同后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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