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業內有消息稱,今年底或明年初,包括華納在內的幾大國際唱片公司將聯合國內的酷狗、酷我、百度、QQ音樂等多個音樂服務網站,嘗試采取音樂下載收費包月制度。目前,多個音樂網站已將“提供免費正版歌曲下載”等標簽卸下。收費音樂,將成定勢。
對習慣了音樂免費聽的人們來說,音樂下載將收費,自然是個壞消息:多年來,我們都在享用著音樂“免費午餐”,想聽歌了,無需買碟,只需鼠標一點、歌曲自來;可現在,吃白食式聽歌,卻將成奢望。
音樂下載,遇到收費的羈絆,讓人一時有些難以適應。從“想聽就聽”到“必須埋單”的消費習慣切換,也需要個過渡期。不過,這只是填平“版權洼地”必然伴生的陣痛——可以說,音樂走向付費模式,是版權意識強化下的大勢所趨。
在網絡時代,因復制成本低、傳播門檻矮,共享與免費,儼然成了網絡的代名詞。與之俱來的,是不少人“網絡資源免費”的慣性認知。然而,信息共享,并不能沖淡版權價值;網絡特性,也不是奉行“拿來主義”的通行證。
正如國家版權局副局長閻曉宏說的:“音樂的創作、生產、復制、交易和傳播都與版權密切相關,一方面,版權激勵了優秀音樂作品的產生;另一方面,版權作為產業化的成果具有財富的屬性和高附加值”。版權是對音樂生產的報酬與激勵,也是文化產業發展的驅動力。
可在時下,不少音樂作品,成了免費無限量的供給品。從表面上看,它滿足了網民的服務訴求,實質上,它卻傷害了音樂生產的行業生態:一方面,“微利模式”造成音樂作品供給的低質化,在網絡上,盜版橫行;另一方面,唱片業式微,音樂發展也呈頹勢,曾經叱咤風云的唱片業巨頭“星工場”“天中”等就因此倒下。
扭轉網絡資源免費的概念,亟需吹響“尊重版權”的號角。從2004年起,國內就掀起了“音樂版權維權風暴”,引起業界關注。而2011年,高曉松、張亞東和小柯等音樂人起草了《致音樂界同仁書》,稱“直到今天,互聯網盜版音樂占據了幾乎100%的市場,我們失去了依靠音樂版權收入再生產音樂的最后陣地。行業凋敝,人才流失,夢想破滅,尊嚴全無”。在此情景下,打撈音樂版權,保障作者權益,已是不可或缺。
從免費到付費,音樂收費模式革命性的轉變,無疑是提升音樂質地、尊重音樂版權的路徑選擇,盡管這對民眾而言,未必就喜聞樂見。事實上,收費音樂,也是催熟音樂的商業化運作模式的重要契機。
當然,收費合理,也須遵從市場化規則。首先,讓消費者花得物有所值,而非花冤枉錢,“免費試聽+提供近乎CD水平的音樂、高清MV”固然不錯,但還需音樂品質的提升;再者,規避商業巨頭對終端的壟斷,逐利無度,單向裁定價格,擠壓人們的消費自由。而這些,都吁求將收費方案置于共同商榷的對話框架下。
收費音樂,摁下了“尊重版權”的按鈕。而我們,也該認清、接受收費音樂的基本趨勢——雖說其中伴著要“現場埋單”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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