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切組成了第一層內推力:只要你蓋好了房子,你就不愁賣不出去房子。
中國房地產的第二層內推力是:只要你買到了地,你就不愁蓋不了房子。
不要以為一定要有大資金才能做地產商,中國地產商大部分一開始都是空手套白狼,關系比資金重要的多,地才是一切的根本,只要跟政府關系好,拿到了地,自然會有銀行自覺地爬過來放貸——誰都知道房地產行業油水大。甚至最嚴重的時候,政府賣地收取的土地轉讓金,都是以銀行貸款的形式交還,連這都不是開發商自掏腰包。
而其后,更是各種無中生有的好戲。因為咱們中國有預售制度,沒蓋好房子前開發商可以賣房提前拿到銷售款。就算是沒拿到銷售款,樓盤修建中的費用也可以由承包商墊付。
中央政府也確實想過要改變這種現狀,比如土地必須競標拍賣,土地出讓金要靠本金等等。盡管關系不再是房地產巨輪轉動的關鍵,資金是關鍵,然而,初期大環境下已經造出了數不盡的央企房地產業航母——到了這個階段,房地產行業已經過于巨大,任何修整邊幅式的改革,都已經無法再起到作用。
土地拍賣,在這些央企房地產航母進入之后,直接造成的便是地價的再創新高。無論什么樣的高地價,這些央企都愿意拍,因為地買到了,不愁蓋不了房,蓋了房,不愁賣不出去。那么這些房地產央企為什么有這么多錢買地呢?他們的大股東是國資委,而國資委的錢屬于全國人民的。等于說國家從全國人民手里收錢買昂貴的土地蓋成房子再以更貴的價格賣給人民。
政府也確實想要調控高地價。但要搞清楚的是,想調控地價的是中央政府,而地方政府則千方百計推高地價。對于地方政府來說,土地就是GDP,土地就是政績,你能想象地方政府聽中央政府的話么?
這一切都是基于:只要你拿到了地,你就不愁蓋不了房子。
中國房地產的第三層內推力:政府對地產商的過度縱容。
中國的地產商在蓋房子的時候,都是先注冊成立項目子公司來運作。當有大問題的時候,子公司只是有限責任公司,責任與上方母公司無關。大家不要總被樓盤廣告迷惑:比如某房產大公司銷售的某樓盤,你以為有保障。你錯了,出問題的時候,你找的只能是這些大公司的項目子公司。如果子公司里的現金都被母公司取走了,甚至子公司解散了,你連投訴的門都沒有。
在銷售完房子后,銷售款本該用來還銀行貸款吧,用來解壓土地和房子。實際上根本不是,地產商基本上拿著銷售款去拍另外的土地或者投入另外的項目去了。而要不要用來還貸款,這就要看開發商的脾氣了。絕大多數中國購房者都不知道,在購買房子的時候,他們的房子都是抵押狀態的,需地產商解壓才能去辦房產證。而早期的購房合同中,地產商甚至都不需要在合同里提醒購房者的房子抵押狀態,近期政府才規定,如果是抵押狀態,地產商必須在合同中提醒標明。中國所做的只是合同標明,并沒有規定抵押狀態就不許銷售。任何人買的任何房子其實都是抵押狀態,都是充滿風險的,而購房者則沉迷于覺得銷售很正規,售樓處很豪華,售樓小姐很專業。這一切都是表象。
基于以上的這三層內推力,中國房價要大幅回落有較大的難度。中國的公眾,成了最卑微的犧牲品。降房價談何容易,中國要理順房地產價格,首先要解決的是地產商和地方政府的過度勾結,順便改善房產收入70%進入政府的現狀。其次是解決地產商和銀行或銀行內部人員的過度勾結。最后是降低對地產商的縱容,比如取消預售、地產資金監控等等。
中國房地產已經成為了僅靠單個政策難以馴服的怪物,必須依靠全面的政策出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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