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蕾選擇在該節點上提出訴訟被認為別有深意,“她要真是為了錢,等土豆網上市之后再提出離婚不是更好嗎?那你在我們(上市期)最敏感的時候選擇落井下石,是不是有點過分了?”該土豆網人士表示不滿。
“真等到你上市了,你的股份跟我還有關系嗎?我選擇這個時候上訴,就是讓你回到談判桌上跟我談呀,我之前整整等了你8個月,你就是不談,那我除了用這種辦法,還有什么其它方法?”據楊蕾密友說,楊就想爭一口氣。楊蕾對密友表示,“王微敗在太自信了。他離婚前咨詢律師,律師說公司是婚前財產,那他也沒有講明公司又經過了幾輪融資,股份增值了多少,他就滿以為可以不用擔心了。如果再深入點研究婚姻法或者請教專業的律師,不至于這么輕率地忽視‘這一因素’。”這一因素是指婚姻存續期間幾輪融資后的股權增值部分,作為配偶是有權利參與分割的,這么復雜的因素不是王微當初所能料到的。
而土豆網團隊的沮喪可想而知,土豆網的最大競爭對手—優酷網隨后在2010年12月上市。一位互聯網分析人士指出,現在中國概念股面臨波段性谷底,3月以來上市的人人、世紀佳緣、淘米網等先后破發,這極有可能影響土豆的IPO融資額。“優酷市值最高時達71億美元,土豆如能按原計劃上市,將市場份額差距和‘冠軍效應’扣除后,高峰市值達到40億-50億美元并非不可能。但現在,它上市后不破發就很理想了,市值按照最樂觀的15億美元計算,由于未能及時上市造成的市值損失也達到20億美元以上。”
因為一場離婚官司導致20億美元市值蒸發,王微的心情不得而知。“我記得在我們提交給SEC文件的前一天晚上,王微跟我喝酒說,你知道嗎?土豆網將會是全球第一家上市的視頻網站(優酷提交申請比土豆晚一個月)。”據接近王微的密友稱,“期望有多大,失望就有多大。王微雖然從沒有流露出一絲沮喪或者郁悶,反而總是鼓勵公司員工要be easy,但是五輪融資進來,多少投資人的利益也套在了里面,不郁悶,可能嗎?但他不能垮,他的情緒一垮,公司員工和那么多投資人怎么辦?”雖然目前王微已與前妻楊蕾達成和解,代價卻是高達700萬美元(該賠償有限制條款,部分在土豆網上市后才能兌現)的賠償,以及錯過最佳上市期。
距離“失焦”
本刊記者所采訪的另一創業者婚姻糾紛表現出另一種“創業”特色。江西一家后來在美國納斯達克上市的民營企業的CEO譚某(根據當事人要求隱去其姓名),2004年與相戀多年的上海女友李某結婚,幾乎是白手起家的譚某將全部心思與精力傾注在創業過程中,在婚姻的前三年,由于工作需要一直與妻子處于兩地分居狀態。2007年,李某從上海搬到南昌,與譚某共同生活,這時候譚某的公司也遇到了創業以來最大的轉折—上市。
從過去的兩地分居到現在的朝夕相處,李某發現譚某并沒有因此對婚姻投入更多,反而因為上市前期的繁瑣準備和挫折經常感到疲憊不堪,“我不知道那段時間他在忙什么,他也很少跟我說。他們公司股東有個原則就是老婆不能插手公司事務。”李某對本刊記者回憶,“當時我工作也很忙,也沒有顧得上他的變化,就覺得他越來越煩躁,動不動就發脾氣,我也不敢問什么,畢竟他的工作我什么都不懂。”因為不知道如何干預和插手譚某的公司事務,李某干脆選擇了不聞不問,甚至她對于2007年譚某公司的上市都沒有概念,“我就記得他說過一次,最近企業要上市融資了。但是我對于上市沒概念,包括什么是借殼上市,我都是后來打官司的時候才去學的。”
上市并沒有給兩人的婚姻帶來轉機,“只是覺得他比以前更忙了”,“他總跟我灌輸說上市以后更沒錢,壓力更大,美國那邊的投資人把他給捆綁了,所以我們到現在連房子也沒買,錢全部投到企業經營里去了。”
因彼此缺乏交流,譚某提出離婚。而讓李某難以接受的是,譚某將他名下的403.6074萬股發起人記名股股權于2008年12月無償轉讓給了其同為上市公司發起人的哥哥。對此舉動,譚某給出的解釋是“個人財產”,跟婚姻無關,繼而又于2009年6月起訴與李某離婚,被法院駁回。此舉被李某認為是有明顯的“轉移共同財產”目的。
2009年8月14日,美國證券交易監督委員會(SEC)回函給李某,聲明SEC僅根據當事人的要求變更相關股權轉讓手續,這并不代表轉讓是合法或違法行為,同時,SEC建議李某“可以在合乎中國法律框架下,采取任何行動來澄清您在該股票轉讓中享有的權益”。
當本刊記者致電譚某要求采訪時,被譚以“婚姻官司已經嚴重影響到其工作,甚至已被董事會除名”為由拒絕。其代理律師楊軍認為,譚某的妻子李某對其在創業過程中并沒有給予精神上應有的鼓勵和支持,是導致離婚的主要原因,而譚某轉讓股份的行為,因為股份是在婚前取得,完全屬于對其個人財產的處置。目前本案在進一步審理過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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