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30日晚上7點鐘,剛剛在網(wǎng)上看完世錦賽110米欄決賽的大三學生李娜,腦海里反復回放著劉翔因羅伯斯使小動作而失去金牌時,觀眾憤怒的一幕。幾分鐘之后,頗有經(jīng)濟頭腦的李娜突發(fā)奇想:劉翔這么成功,他的名字肯定和李寧、喬丹一樣,特別值錢,而自己和法網(wǎng)冠軍李娜重名,是不是也能提前注冊個商標,然后大賺一筆呢?
李娜立刻上網(wǎng)查詢申請商標注冊的相關事宜,結果一條這樣的消息卻讓她萬分沮喪:原來,“李娜”早在2009年,就被一個溫州人搶先注冊于第25類商品類別,包括服裝、鞋、帽等商品,有效期為2009年2月7日至2019年2月6日。
正如李娜預料的那樣,現(xiàn)在“李娜”商標的轉讓價格已經(jīng)從最初的幾萬,一路飆升至上百萬。李娜懊悔不已:怎么自己沒有早點想到呢?
注冊一個商標多少錢
其實,倒賣商標這樣的做法早已有之,在我國,特別是2001年《商標法》第二次修改后,“申請在先、注冊在先”成為基本原則。而正是由于這條規(guī)定,不少投機分子從中看到商機,曾經(jīng)有人在身上貼滿商標公開叫賣,也有人像搶注“李娜”商標的溫州人那樣,依靠區(qū)區(qū)幾千元的投入,掘取成百上千萬元的巨額利潤。
根據(jù)國家規(guī)定,注冊10種以下商品時,收商標注冊費1000元人民幣,超過10種后,超過的部分每種加收100元。如果不繳納費用,商標局將不受理其申請。
注冊商標,首先要向適當?shù)膰一虻貐^(qū)商標局提交商標注冊申請書,將申請注冊的標志的清晰圖樣,包括任何顏色、形狀或立體特征注明,同時還要列出使用該標志的商品或服務的清單。
自己注冊過商標的徐先生告訴記者,商標要有顯著性特征,并且不得誤導或欺騙消費者,也不得違反公共秩序或公共道德。而且,所申請的商標權不得與已經(jīng)授予另一商標注冊人的商標權相同或相似。這一點可以通過國家商標局的檢索和審查,或通過提出相似或相同權利主張的第三方所提出的異議,予以確定。
這些繁瑣的程序,無疑要耗費注冊者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對急功近利的炒作者來說,當然懶得自己去國家商標局辦理商標注冊事宜,于是便委托經(jīng)驗豐富的商標代理組織來提供商標代理服務。
《投資與理財》記者從網(wǎng)上找到專門負責代理注冊商標的北京萬標國際公司,一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他們公司國內注冊一個商標的價格是2200(含1000元官費和1200元代理費),受理通知書7-10個工作日,注冊完成需8-10個月左右。
而當記者提出“其他公司收費1000元,而你們?yōu)樯妒召M1200元”的疑問時,該工作人員解釋說:“我們是1200元的代理費,時間和成功率都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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