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桌上擺著張嘻哈音樂天王Jay-Z的照片和他的那句名言:“我不是做生意的,哥們兒,我就是生意。”有志于經商的藝術家們都應該好好地跟他和他妻子碧昂斯(Beyonce)學學。碧昂斯上個月剛剛生下了他們的第一個孩子,取名為布露 艾薇 卡特(Blue Ivy Carter)。
據全美藝術家基金會(National Foundation for the Arts)統計,美國有超過三分之一的藝術家屬于自雇人士,而這一比例在其他的勞動者中僅是10%。在當前經濟環境下,自雇型藝術家的數量在與日俱增。雖然藝術學士和碩士課程也會走馬觀花般地提供一些實用的商業訓練(如果他們真有這樣的實用課程的話),但這還不足以令藝術家們創作出偉大的作品,他們還要找到推廣他們的作品的方式,必須得學著如何掙錢。
來看看紐約藝術家基金會(NYFA)吧,這家基金會的使命就是幫助那些處在創作生涯關鍵時期的藝術家。紐約市市長布隆伯格(Bloomberg)和紐約市經濟發展局(NYC Economic Development Corporation)選擇紐約藝術家基金會作為訓練營對藝術家們進行商業培訓,以幫助他們獲得有助于事業成功的實用商業技能。具體課程包括:職業規劃、商業計劃書寫作、市場營銷、財務管理以及寫作和演講技巧。而許多藝術家在這方面的知識儲備近乎于零。
凱蒂 魯賓(Katy Rubin)是紐約被壓迫者(Oppressed NYC)劇院的藝術總監。她參加了最近一期的紐約藝術家基金會訓練營后發現,生意也能有創意。
“參加訓練營之前,我隱約覺得做生意就是作惡。身為藝術家,我應該遠離任何和商業相關的活動。而這次訓練營帶給我的最大的感悟之一就是生意本身就是一門藝術,是一個展示自我和創意的舞臺。我應該掌握這些商業工具去幫助自己和其他藝術家。
許多藝術家和其作品一樣富有感染力,但卻不愿去推廣他們的作品。在與凱蒂和其他訓練營成員討論中,我們一致認為這是藝術家身上的一個缺陷,而這個缺陷在西方文化中更為突出。
“藝術家在當今社會中被邊緣化了,” 本期訓練營成員蕾切爾 賽萊克曼(Rachel Selekman)說,“在原始文化中,人們敬畏藝術家(通常也是巫師),是因為他們對社會有著重大貢獻。”
就我而言,我認為商業也可以借鑒藝術。每個企業都需要創造性地解決問題,正如另一位訓練營成員克雷格 諾伯斯(Craig Nobbs)所言,“藝術的目的在于打破陳規,不再固步自封。” 下面的這個列表是我所假設的,藝術家能夠教給企業家的課程:
如何通過思考獲得靈感
如何幻想無數新的可能
如何學會講故事
如何用激情感染他人
把職業生涯想象成一塊畫布,如何在上面構圖和規劃
Jay-Z在其出道早期就搞清楚了藝術和商業之間的依賴關系,“我一開始是被逼無奈,只能既做藝人又當老板。我談唱片合約時不得不表現得像個生意人,因為當時單靠我自己很難拿下合約,所以要么就放棄(演藝事業)要么就自己開個唱片公司。”
有志于創業的藝術家們,注意了。
想認識全國各地的創業者、創業專家,快來加入“中國創業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