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文章得從最新的福布斯全球富豪榜談起。在最新的榜單中,李彥宏不但奪回了中國內地福布斯首富的頭銜,而且在全球富豪中的排名也從第95位上升到了第86位,這也是中國內地富豪迄今為止的最高排名。
要祝賀一下李彥宏。李彥宏的成就,具有遠遠超出他個人財富或名聲的意義。因為李彥宏是一個高科技領域的創業者。像李彥宏、馬化騰(微博)、馬云(微博)這樣一批創業者,都是從很少的資金和相對普通的背景開始創業,而能夠最終登上富豪榜前列。他們的成功故事,對于后來的企業家,對于有志于創業的年輕人,無疑是一個極大的鼓勵。
我堅信中國人的創業精神,的確是一代代在加強。現在有些人談起年輕一代,總是帶著同情心態,說什么這一代人被房子和就業的壓力壓垮了,沒有了夢想啊等等。我對這種觀察并不茍同。其實,現在的房子的確是貴,如果年輕人的最大目標就是買一套房,那么他的確很難有勇氣去創業了,但是有更多的年輕人,他們的生活目標絕不僅僅是買一套房。有一個笑話就是說:馬化騰的某個競爭對手散盡身家,獲得了一次時空旅行的機會,只是為了跑回到幾年前的深圳,勸說年輕時的馬化騰把他那50萬元資金不要拿來創業,而用去買房,“可以翻好幾倍呢”。當年的馬化騰能夠做到不買房而創業,現在的年輕一代,當然更有動力去做到。
只要年輕一代真的有志于創業,那么,現在中國的創業環境和若干年前相比其實是極大地改善了。8年前我在美國創業的時候,親身體會了他們創業企業的生態,不由慨嘆:生活在這樣一個國家,這樣一種商業文化氛圍下,如果你一輩子沒有創過至少一次業,那簡直是一種恥辱。相比之下,那時的中國還毫無創業土壤。但就在2006年后的兩三年時間,中國發生了幾樁大的制度變化。首先是2006年修改《公司法》,大大放松了公司注冊上的限制,包括允許一個人注冊有限公司等;其次是2005-2009年持續數年的股市“全流通”改革,加上創業板的推出,使得中國股市從過去的純粹為國企改制服務的工具,變為了至少部分具備了促進創業企業融資的功能;最后就是2006年修改的《合伙企業法》,規定有限合伙制度成為自身不必納稅的實體,這為投資人以有限合伙制組建投資基金大開了方便之門,也直接導致了最近兩年的PE大繁榮局面。此外,在技術角度上,最近幾年國內電信和互聯網的快速發展,淘寶、百度、騰訊和新浪等國內網絡平臺的形成,尤其促進了互聯網領域的創業活動。
盡管如此,國內這種旺盛的創業活動也并非沒有隱憂。要知道,創業并不等于創新。在中國,一個負面的特別現象是,創業精神興旺并不一定促進、反而可能扼殺創新精神。拿本文的主題人物李彥宏來說,其賴以成就的百度,模仿借鑒國外同類產品的痕跡就極為明顯。上面提到的其他幾位成功創業人士和國內最成功的創業型企業,無論騰訊、淘寶還是新浪,都脫胎于山寨,而許多至今并未擺脫山寨的印記。
以模仿而創業固然是一條捷徑,但可怕的是走向極端,甚至推崇模仿而鄙視創新。據說現在很多風險投資商考察的項目,尤其是互聯網類的項目,第一句話就會問:你們的商業模式借鑒的是國外的誰啊?如果你答有借鑒,尤其如果你山寨了國外某個目前的熱門,那么風投就慷慨解囊。假若你說我沒有借鑒,完全是自己的創新,那么風投反而退避三舍。
為什么國內的創業精神不但沒有導致旺盛的創新,反而導致山寨成風而抑制乃至扼殺創新呢?有人分析過各種原因。但歸根到底,我覺得最核心的一條,還是中國缺乏嚴厲的知識產權法規。一個美國人如果有一個天才的創新,雖然可能被中國人山寨,但在美歐等發達市場至少是沒有人敢山寨的,因為那里有嚴苛的知識產權保護法律。所以,就算他丟掉中國市場,至少還可以在歐美等發達市場獲利,依舊可以取得極大的成功。而中國呢?一個創新者根本就沒有施展的機會就會被山寨對手們擊垮,因為這些對手們無需負擔創新投入的成本,而更加容易做到物美價廉。于是中國不幸地出現了一種誰創新誰傻子的局面。而中國的創業家們,他們的創業精神,也就不幸地不能轉化為創新精神,反而以山寨的姿態成為了創新精神的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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