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中國政府網發布的《國務院關于支持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指出,大力發展基于訂單農業的信貸、保險產品和服務創新;鼓勵龍頭企業資助訂單農戶參加農業保險;鼓勵利用出口信用保險為農產品出口提供風險保障。
《意見》指出,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以下簡稱“龍頭企業”)集成利用資本、技術、人才等生產要素,帶動農戶發展專業化、標準化、規模化、集約化生產,是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的重要主體,是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的關鍵。
《意見》表示,要大力發展訂單農業。龍頭企業要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與農戶、農民專業合作社簽訂農產品購銷合同,協商合理的收購價格,確定合同收購底價,形成穩定的購銷關系。規范合同文本,明確雙方權責關系。要加強對訂單農業的監管與服務,強化企業與農戶的誠信意識,切實履行合同約定。鼓勵龍頭企業采取承貸承還、信貸擔保等方式,緩解生產基地農戶資金困難。鼓勵龍頭企業資助訂單農戶參加農業保險。支持龍頭企業與農戶建立風險保障機制,對龍頭企業提取的風險保障金在實際發生支出時,依法在計算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意見》表示,要擴大農產品出口,積極引導和幫助龍頭企業利用普惠制和區域性優惠貿易政策,增強出口農產品的競爭力。加強農產品外貿轉型升級示范基地建設,擴大優勢農產品出口。在有效控制風險的前提下,鼓勵利用出口信用保險為農產品出口提供風險保障。提高通關效率,為農產品出口提供便利。支持龍頭企業申請商標國際注冊,積極培育出口產品品牌。
《意見》強調,各級財政要多渠道整合和統籌支農資金,在現有基礎上增加扶持農業產業化發展的相關資金,切實加大對農業產業化和龍頭企業的支持力度。大力發展基于訂單農業的信貸、保險產品和服務創新。鼓勵融資性擔保機構積極為龍頭企業提供擔保服務,緩解龍頭企業融資難問題。中小企業信用擔保資金要將中小型龍頭企業納入重點支持范圍。全面清理取消涉及龍頭企業的不合理收費項目,切實減輕企業負擔,優化發展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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