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近年許多商業觀念一樣,成功創業家是“傳教士”而非“雇傭兵”的觀念,是在硅谷風險資本公司凱鵬華盈(KPCB)的玻璃辦公室里出爐的。凱鵬華盈合伙人蘭迪•科米薩(Randy Komisar)在其2000年出版的《僧侶與謎語:一位硅谷企業家的創業智慧》(The Monk and The Riddle: The Art of Creating a Life While Making a Living)一書中,首次向外界介紹了這種觀念。
這本書說得是一位類似于科米薩的人物為一位喝多了咖啡、有些亢奮的年輕創業家提供咨詢。后者準備了幻燈片演講稿和所有正確的融資語言,但他的創意聽起來有些可怕:在網上銷售棺材。
這位導師說道,冷靜一些。別把注意力放到錢上面。想象一下整個體驗,以及從事有意義工作帶來的滿足感,這才是真正的成功。
這本書非常暢銷。但科米薩只是為凱鵬華盈的頭面人物約翰•多爾(John Doerr)開辟了道路。多爾此后在從商學院到雜志采訪的各類場合進一步闡述并傳播了這個觀點。多爾是美國總統巴拉克•奧巴馬(Barack Obama)的顧問,曾投資于Sun、Intuit、谷歌(Google)和亞馬遜(Amazon)并由此成為億萬富翁。
多爾的觀點是這樣的。創業家從事的工作極為艱難。要想取得成功,他們必須充滿熱情,但不能偏執。他們不能指望在幾個月或者幾年內套現,而是要從戰略高度創建企業,以謀求長期的成功。他們必須指導和訓練團隊,而不是頤指氣使,把團隊搞得像一群一群的餓狼。他們應該熱心為社會做貢獻,而不是糾結于自身的權益。雇傭兵的眼里只有錢。傳教士對錢也感興趣,但他們更熱衷于探索工作的意義。他們有一個“完整人生計劃”,而不是“遞延人生計劃”。
暫且別理會創業理論可能過多過濫的事實:多爾說的很有道理。近期有關杰夫•貝索斯(Jeff Bezos)收購《華盛頓郵報》(The Washington Post)的報道,讓我聯想到他的話。
從多爾所說的傳教士標準來看,貝索斯是一個很好的例子。多年來,他的初創企業亞馬遜(Amazon)一直遭受奚落。亞馬遜未能實現盈利。它是上世紀90年代末期互聯網泡沫的象征——該公司的股價先是大幅飆升,隨后又出現暴跌。一個“雇傭兵”或許會從中大撈一把然后退出。但貝索斯堅信互聯網將會讓商務發生徹底變革,他贏了。
然而,將這種人稱為傳教士合適嗎?我的父親當了近20年的傳教士。他服務于一個名為“牛津使命”(The Oxford Mission)的令人敬畏的團體。該團體在印度和孟加拉國傳播英國國教的教義。它的牧師和修女修建了孤兒院、學校和診所,這些機構如今仍在運營。但當我試圖列出貝索斯和已退休的德爾夫斯•布勞頓牧師(Reverend Delves Broughton)的共同點時,我很快就寫不出來了。
我認為他們都追求生活的意義。但是我懷疑他們的“意義”有所不同。我父親仍保持著互聯網時代以前的習慣,可能很難理解零售業“去中介化”的精神目的。對他來說,派送問題是當地圖書館是否繼續訂閱《教會時報》(The Church Times)。
當我想到傳教士的時候,我想到的不僅僅是這些人獻身于崇高目標并真正明白生活的意義。我還想到他們極為謙遜,愿意冒著情感甚至身體受傷害的風險來從事可能永遠得不到大眾認可的工作。一個偉大的“傳教士”不僅有可能耗盡首輪風險融資,或者未能找到一個正確的市場。他們還有可能被吃掉。
多爾希望在創業者身上看到的更可能是童子軍(Boy Scout)領導人所具備的品質——能夠激勵跟隨者并鼓舞士氣,或者形象地說,可以在傾盤大雨時搭建帳篷,在雨過天晴時精神抖擻地繼續前進。
然而,在獲得成功時,你不希望他們表現得神圣。你希望他們表現得像雇傭兵那樣大撈一把。風險資本家不會在教堂坐滿人的時候慶祝,而是會在募捐盤溢出時慶祝,這似乎不是一個傳教士對“完整人生計劃”的典型看法。(譯者/鄒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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