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企業開張
如果創業家的企業計劃書(一般是經過某種修正之后)被風險資本家所認可,風險投資家就會向該創業者投資,這時,創業者和風險投資者的“真正”聯合就開始了,一個新的企業也就誕生了。之所以說創業者和風險投資家的聯合是"真正"的聯合,是因為風險資本家不僅是這個新成立公司董事會的成員,而且要參與新企業的經營管理。帕洛阿爾托的財產經營公司經理皮徹.約翰遜說:“風險資本家的作用就象牧師,對創業家起了一種心理按摩師的作用。”舊金山的風險投資家比爾.漢布雷克特是37個風險企業董事會的成員,他說:“我們不僅把骰子投出去,我們還吹它們,使勁地吹。”當新公司的規模和銷售額擴大時,創業家往往要求風險資本家進一步提供資金,以便壯大自己,在競爭中占上風。隨著時間的推移,風險減少,常規的資金來源(如銀行)就會大舉進軍高技術公司。這時,風險資本家開始考慮撤退。
7、上市
在這家公司開辦五、六年后,如果獲得成功,風險資本家就會幫助它“走向社會”,辦法是將它的股票廣為銷售。這時,風險資本家往往收起裝滿了的錢袋回家,到另一個有風險的新創企業去投資。大多數風險資本家都希望在五年內能得到相當于初始投資的10倍收益。當然,這種希望并不總是能夠實現的。在新創辦的企業中,大約有20-30%會夭折,60-70%會獲得一定程度的成功,只有5%的新企業大發其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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