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商投資內地企業稅賦降低 據新華社電 中央政府與香港特區政府21日簽署了《內地和香港特別行政區關于對所得避免雙重征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安排》(以下簡稱“新安排”),香港居民投資內地企業收取的股息所征收的預提稅,最高稅率由目前的20%減至10%,以鼓勵更多香港居民及外來資金經香港投資內地。
新安排的主要內容還包括:香港居民和企業在內地賺取的利息所征收的預提稅,最高稅率由目前的20%及10%一律減至7%;香港居民和企業在內地賺取特許權使用費收入所征收的預提稅最高稅率,由目前的20%及10%一律減至7%;香港居民及企業轉讓內地公司股份取得的收益征稅權歸于香港。如有關收益不屬營業收入或不是源自香港,在香港無須繳稅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