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國企業雙重標準何時休?
針對公司生產的筆記本電腦被停銷處分一事,東芝公司26日在其個人電腦中文網頁上刊載了道歉文章。東芝表示:“對于由此給各位用戶帶來的不安,在此深表歉意。”停銷處分是東芝筆記本電腦在浙江省工商局抽查時未達到國工商家總局所規定的標準而做出的。
這個月中旬,惠普、東芝、NEC、富士通等4個品牌的5款筆記本電腦在浙江被檢出不合格,主要質量問題包括靜電放電抗擾度以及輻射騷擾、抗雷擊等指標不合格,其中4款產品在檢測中出現死機等異常情況。
各公司在協商對策
浙江省工商局已對不合格商品做出責令停止銷售的決定,并將立案徹查。據悉,涉及的產品包括惠普EX048PA#AB2(V2626AU)、東芝SatelliteL100、東芝SatelliteA80、富士通LBP7120-AC011S0A1、NECS3100。之后,富士通和NEC在華發表了道歉文章。
浙江省工商局稱,此次抽檢所有商品根據《信息技術設備的安全》等11項國家強制標準、國家推薦標準、企業標準、明示標準以及相關法律法規進行檢測的。
昨日,本報記者與東芝中國以及NEC中國取得聯系后得知,目前,兩家公司尚不清楚該事件涉及筆記本電腦的具體數量,但4家筆記本生產公司正在與浙江省工商局進行協商,擬制定具體的對策應對這次事件。
當問及是否會采取召回或原價退貨等方式解決此次事件時,兩家公司都表示還未確定。來自東芝內部的一份文件則明確表明,東芝已經在全國停銷此兩款筆記本電腦,但并不給消費退貨。
不只停留在召回層面
北京市律師協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主任邱寶昌昨日了解東芝的態度之后向記者表示,這次事件并不單單停留在召回層面上了,這次事件涉及的產品已經被工商部門認定為不合格產品,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產品質量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東芝等跨國廠商應該對不合格產品進行退貨。
邱寶昌還認為,東芝等公司仍然存在“雙重標準”。2000年,東芝就遭遇過一次“軟驅事件”,但當時東芝的態度很強硬,在華既不召回也不退換,但在美國,因同樣事件,東芝卻支付了消費者超過1億美元的賠償金。
得知東芝可能不會在華對問題筆記本電腦進行退貨時,邱寶昌表示,如出現此問題,消費者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起訴不肯退貨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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