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擾小額信貸組織多年的法律地位真空的現象即將成為歷史。“我們將盡快制定《放貸人條例》,進一步開放信貸市場。”昨日出席由財富中國與華資投資共同舉辦的第四屆《財富中國》論壇上,央行研究局副局長焦瑾璞表示。這意味著,一旦條例出臺,小額信貸組織就擁有自己合法的地位和發展空間。
破題法律空白
實際上,小額信貸的相關工作,央行早在兩年前就開始探索了。
從2005年10月開始,央行就嘗試新的小額信貸模式,在山西等5省區開展了小額信貸公司試點,由私人出資,用自有資金發放貸款,但不能吸收存款。
不過,讓人遺憾的是,由于目前我國沒有任何關于小額信貸的法律法規,連開展了10來年這項業務的機構都沒有得到合法的地位。小額信貸項目很難吸引到資金和人才。而焦瑾璞也曾在公開場合表示,目前我國小額信貸發展的最大問題是“沒有任何針對性的政策或法規,監管尚屬真空狀態。”
“開放信貸市場,也就是說放貸人應該有放貸人的權利,如果不允許一定的商業信用那么銀行信用也就發揮不了作用。很重要的就是要盡快制定‘放貸人條例’和‘管理條例’,要對放貸權利給予一定的保護。”焦瑾璞昨天終于給人們帶來了新消息。
“類似的條例我們香港地區已經有了。它主要從管理機構、融資條件、融資程序、融資主體、融資方式、利率水平、貸款擔保、風險補償等方面進行規范,并制定嚴格的操作規程和管理約束制度,使之在法定范圍內開辦業務。”中央財經大學中國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認為,一旦政策空白得以解決,人才和資金缺乏也將順利得到解決。
出臺尚無時間表
“有關部門正在抓緊制定。”對于上述法規的出臺時間,焦瑾璞并未能給出一個確切的日期。
由于需在法律上確立私募融資制度的地位,在我國《物權法》未出臺的背景下,放貸人條例的出爐似乎有些遙遠。
“不出意外的話,《物權法》草案今年有望通過。而這也將是放貸人條例的制定基礎,它的出臺將加速條例的制定工作。”焦瑾璞透露說。
由于界定了小額信貸機構只貸不存的性質,由央行主導的小額信貸公司曾被2006年諾貝爾和平獎獲得者,孟加拉國鄉村銀行創始人尤努斯“批評”為“鋸了小額信貸的一條腿”。不過,焦謹璞昨天再次強調,我國已“明確”界定了小額信貸機構只貸不存的性質。
而對于記者有關誰來監管的問題,焦謹璞并沒有回答。而其此前的表態是:“沒有必要去窮究小額信貸監管是以銀監會還是央行為主,‘形式是表象,內容是實質。’”
小額信貸旨在扶貧
“小額信貸已經被證明是一種有效的扶貧和金融發展的手段。”據焦瑾璞介紹,從1994年我國首次開展小額信貸以來,目前已經形成了3種模式,第一種是由政府比如扶貧基金開展的小額信貸;第二種是由國際捐贈等方式形成的民間小額信貸組織;第三種是由農信社等正規金融機構提供的小額信貸。
但由于缺乏一套為弱勢群體提供貸款的有效機制、缺乏社區性金融機構和合作互助性金融機構,中西部地區仍缺乏基本的金融供給。
銀監會統計數據顯示,我國每個鄉一級的地區平均只擁有1.31個金融機構。也就是說除了農村信用社,其他金融機構在農村地區少之又少。“下一步,需要在加強農村等弱勢群體金融服務方面有所突破。”焦瑾璞認為,必須進一步開放信貸市場,并在防范風險的前提下,引導各類金融機構加強小額信貸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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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金融與小企業融資調研啟動
日前,由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農村部與中央財經大學聯合主辦的“2007年農村金融與小企業融資調研活動”正式啟動。本次調研主要涉及農戶小額貸款、小企業融資與金融服務狀況3個方面,旨在考察資金供需雙方,獲取原始性的資料數據。有300余名在校學生參加了調研,預計收回問卷5000余份。
據本次調研負責人、中央財經大學中國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介紹,當前農村金融覆蓋率低、農戶及小企業貸款難的情況普遍存在,本次調研旨在為有關方面對農村金融問題的研究提供基礎性的數據資料,也為決策部門提供借鑒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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