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公安機關初步調查發現,2006年11月17日,犯罪團伙王×霞在惠州某酒店會見受害人劉某玲等7人,稱有一個“美國華爾街全球網上投資項目,1600美元為一手,一次性投資八手回報率為每日占投資總額的1.5%,兩個月零八天收回全部本金。2006年11月18日,劉某鈴與賴惠瓊湊齊現金1.28萬元人民幣給王×霞,王×霞給了劉某鈴一個網上電子賬號,并在自己的電子賬號轉入相應美金(8:1匯率)1600美元到該賬號上,第2天就能見到投資回報24美元轉入該賬號。劉曉玲等人還介紹其他人入會加盟,之后陸續有近70人以同等方式投資進來,金額約170萬元人民幣。12月12日,劉曉玲等人發現“美國華爾街全球私募基金網站”關閉,王×霞從此關機逃匿,無法取得聯系。
2007年3月9日,惠州市公安局經偵支隊采取統一行動,現場抓獲嫌疑人王×霞。2007年4月12日,抓獲另一犯罪嫌疑人彭×明。
提醒:謹慎參與境外投資活動
提醒一:謹慎參與境外基金、股市、黃金市場等投資活動。近期廣東省公安機關偵破的各類案件中,犯罪分子未經有關部門批準,非法經營證券業務、銷售股權,甚至直接利用虛假的網絡基金進行詐騙。
提醒二:切勿參加非法傳銷活動。據了解,當前,廣東省內仍有各種形式的傳銷和變相傳銷活動,部分傳銷活動還通過互聯網等高科技方式進行,具有較強的欺騙性。
提醒三:注意防范經濟詐騙犯罪。據統計,目前省內合同詐騙及票據詐騙發案較多,嚴重擾亂市場秩序,影響市場誠信。謹慎參與所謂“低投入、高回報”的經營活動,謹防經濟詐騙犯罪。
提醒四:根據有關規定,舉報制販假幣、制販假煙犯罪成功偵破相關案件的,有關部門將給予相應獎勵,希望廣大群眾踴躍提供相關線索,積極協助公安機關打擊經濟犯罪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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