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長征電器撤銷對上海華明起訴,旋又成被告
備受關注的貴州長征電器股份有限公司訴上海華明電力設備制造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肖日明及上海華明涉嫌侵犯商業(yè)秘密一案,近日以原告撤訴而告終。 這起有著“中國商業(yè)秘密第一案”之稱的糾紛終于落下帷幕。但在隨后的一起名譽權訴訟中,長征電器又將作為被告被上海華明推上法庭。 2005年9月,長征電器向貴州省有關部門舉報肖日明及上海華明涉嫌侵犯公司商業(yè)秘密。此后貴州省公安廳正式立案調查,長征電器也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訴訟。由于肖日明離開長征電器的時間長達23年,而此案涉及金額高達5億元,因而被媒體稱為“中國商業(yè)秘密第一案”。 華明公司總裁肖毅在近日舉行的新聞發(fā)布會上表示,2007年4月遵義市檢察院撤銷了對肖日明的批捕決定,6月,遵義市公安局撤銷了這一所謂的商業(yè)秘密刑事案件。長征電器也主動向廣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撤銷了對肖日明和上海華明的民事訴訟。有關部門調查取證后,認為長征電器的指控不能成立,肖日明及上海華明不侵犯長征電器的商業(yè)秘密,更不構成侵犯商業(yè)秘密罪。 肖毅同時透露,長征電器混淆視聽,采用隱瞞事實、偷換概念等手段,使華明公司名譽嚴重受損。為了公布真相、澄清事實、以正視聽,上海華明已向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名譽權訴訟,要求長征電器及其大股東銀河科技公開賠禮道歉,并賠償經濟損失1500萬元。法院已于6月26日受理了這一案件。 針對華明已與長征電器私下達成和解的傳聞,肖毅表示,長征電器確實向上海華明表達過開展有條件合作的意向,但上海華明認為雙方信任度非常低,缺乏合作基礎,因此從未達成任何有關合作、收購或相關方面的協(xi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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