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媒體報道,臺灣當局17日通過了“大陸投資金額上限松綁及審查便捷化方案”,放寬臺企和個人赴大陸的投資限制。新規定將于8月1日起施行。
根據新的規定,非中小企業赴大陸投資一律放寬為凈值或合并凈值的60%為上限。個人赴大陸投資上限從現行新臺幣8000萬元放寬為每年500萬美元。中小企業有兩種選擇可采新臺幣8000萬元為上限;或采凈值、合并凈值的60%為限(較高者)。
非中小企業由現行凈值或合并凈值采40%、30%、20%,一律放寬為凈值或合并凈值60%。但對于取得相關證明文件的跨國企業在臺子公司則不受限制。
此外,臺灣當局還將赴大陸投資的審查程序便捷化。臺灣當局指出,赴大陸投資金額在100萬美元以下的申請案,可在投資實行后六個月內申報;個案累計金額逾5000萬美元,才進行項目審查,其余均以簡易審查方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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