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向外國申請專利,提高中國國際競爭力,8月25日首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專利法修正案草案,刪除了向外國申請專利須先申請中國專利的規定,規定申請人可直接申請外國專利。同時,中國的專利授權“門檻”將進一步提高。
根據現行專利法規定,在中國國內完成的發明創造向外國申請專利,須先申請中國專利。此次提交審議的專利法修正案草案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將其在中國完成的發明創造向外國申請專利,這樣就取消了必須先申請中國專利的限制。
同時,考慮到一些專利申請可能涉及中國國家安全,需要進行保密審查,草案規定:在中國完成的發明創造向外國申請專利的,應當事先經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進行保密審查。
專利法修正案草案規定,為公共健康目的,對在中國取得專利權的藥品,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給予制造并將其出口到規定國家或者地區的強制許可。這些國家或者地區的限制為:最不發達國家;不具備該藥品的制造能力或者制造能力不足,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參加的世界貿易組織有關條約已經履行了相關手續的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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