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實施中小企業稅收優惠政策,促進中小企業發展。今年起實施的新企業所得稅法及《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對內外資企業統一實行25%的所得稅稅率。對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對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對創業投資企業從事國家需要重點扶持和鼓勵的創業投資,可以按照其投資額的一定比例抵扣應納稅所得額。
此外,為解決中小企業相對集中的紡織、服裝企業的實際困難,今年8月將紡織品、服裝的出口退稅率由11%提高到13%,半年增加退稅100億元左右。
五是完善政府采購制度,拓寬中小企業市場空間。為有效利用政府采購政策支持中小企業發展,根據國家有關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法律、法規,財政部將于近期制定《中小企業政府采購管理辦法》,加快開展中小企業產品和服務政府采購工作,推動各級政府將政府采購資金向中小企業傾斜。
六是清理行政事業性收費,減輕中小企業負擔。全面清理和檢查對中小企業的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基金),整頓和取消涉及企業的不合理收費(基金)。從2008年9月1日起,在全國統一停征個體工商戶管理費和集貿市場管理費,減輕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負擔,促進市場經營主體公平競爭。
中小企業通常是指年銷售額在3億元以下的企業。分析人士認為,中小企業面臨困境不會對地方GDP帶來太大影響,但中小企業是吸納就業的主要渠道,就業問題備受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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