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有關負責人今天表示,律師李方平訴中國網通北京分公司(以下稱“北京分公司”)壟斷一案已繳納相關訴訟費用,并于昨日正式立案。至此,李方平一案可能成為我國首例反壟斷訴訟。
李方平在起訴書中稱,他從1998年6月以來在北京長期工作、生活,是戶籍在外地的“北京新市民”。根據北京分公司《客戶服務合同》第2條的規定,“客戶戶籍所在地或注冊登記地不在北京市的,客戶應按北京分公司要求辦理相應的擔保手續,或者辦理預付費的業務(服務)”。由于自己沒有北京戶口,其在北京分公司報裝固定電話時只能選擇“預付費業務”,而相應的具有北京戶口的北京市民則可辦理“后付費業務”。據了解,“預付費業務”和“后付費業務”在一系列資費優惠活動中具有相當大的差別。
李方平以2007年5月北京分公司推廣的“親情1+”業務為例。該項業務中有許多優惠套餐和可選包,特別是其中帶寬1M、2M的寬帶優惠包月。但李方平說,網通在該業務辦理條件中明確限定只限于后付費普通固定電話公眾客戶辦理。這就使得像他這樣的預付費用戶無法獲得網通所宣稱的“月租歸零、得通話時長、獲增值服務、合賬交費”等諸多優惠。
2008年6月,北京分公司又推出“親情1+”升級產品,增加了家庭網關、網絡沖印及溫馨同號等新內容,但預付費業務用戶仍無法享受該服務。
據李方平介紹,類似將“預付費用戶”和“后付費用戶”區別對待的業務類型在北京分公司比比皆是,他在起訴書中即列舉了8項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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