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稱為“陷害門”的官司始發于2006年初,消費者黃靜從華碩公司代理商北京新人偉業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購買了一臺華碩V6800V型筆記本電腦,之后被檢測到“該電腦內裝為英特爾公司明確規定不能用于最終用戶產品的工程樣品處理器”。但在維權過程中,黃靜卻被以涉嫌敲詐勒索刑事拘留。2006年12月海淀區人民檢察院以證據不足為由,批準黃靜取保候審,一年后,對黃靜做出不起訴決定。
2008年6月,由北京市大成律師事務所張斕律師、北京市義方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平、付占平律師組成的華碩維權聯合律師團接受黃靜的委托,處理其與華碩公司、英特爾公司之間的相關法律事宜。張斕透露,首先將要求華碩停止侵權并道歉,下一步則起訴華碩生產制造銷售假冒偽劣商品,最后是起訴華碩誣告陷害。
此外,華碩維權聯合律師團認為,此事件也暴露出IT行業內部的潛規則。實際上,早在2005年英特爾公司就暴露出其在工程樣品處理器方面的管理漏洞,一批筆記本中出現幾款“工程樣品芯片”,并且這種現象也存在于其低價機型中。而在3年之后,英特爾再被爆光“工程樣品芯片”隨華碩筆記本流入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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