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錢借給窮人,無異于把它扔向大海?南京有家“窮人銀行”,用事實顛覆了這一傳統思維。
每筆貸款最高不超5萬元
南京的“窮人銀行”,準確稱呼是“南京市下崗失業人員小額貸款中心”,由市總工會牽頭成立。
“窮人銀行”的貸款對象只針對“下崗失業人員”。它的運作方式是:先由南京市政府和南京市總工會共同向協作銀行提供一筆擔保基金,然后由協作銀行按比例放貸。
2002年業務剛啟動時,擔保基金數額為300萬元,協作銀行按1∶4的比例放貸,現在,擔保基金已經擴大到了650萬元,而協作銀行的放貸比例也擴大到了1∶5。
“窮人銀行”發放的貸款額很小,每筆貸款的發放金額從5000元到3萬元不等,最高也不超過5萬。這些小額貸款的利率一般按銀行最低標準計算,而在一些微利行業創業的則由政府全額貼息。
貸款標準:成熟項目+個人誠信
沒有錢的下崗失業者,憑什么給他們發放貸款呢?
“窮人銀行”原主任張小玉說,下崗人員必須達到兩條“硬杠杠”,一個是成熟的創業項目,另一個是個人誠信。
“來我們這里申請貸款的,一般都已經領取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創業手續已基本完成。”張小玉說,“銀行”會考察申請者在創業項目上有沒有經驗,比如過去Cye.com.cn是否在相關企業工作、打工,是否了解該行業等。
“很多申請人并沒有創業的經驗,這沒關系,”張小玉說,他們要通過“察言觀色”來考量貸款人。“他們的言行舉止,就能反映出個人的人品和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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