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影響,日前,吉林省制定出臺了《關于當前金融促進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簡稱意見),意見包括40條措施,從促進貨幣信貸穩定增長、努力滿足重點信貸需求、不斷擴大直接融資規模、進一步優化投融資環境等方面作出了一些具體規定。
在意見中,吉林省提出,2009年全省貸款增幅要超過全國平均水平,全國性銀行業金融機構省級分行貸款增幅不低于總行系統平均增速,地方銀行業金融機構貸款增幅要明顯高于上年水平,縣域內銀行業金融機構新吸收的存款要確保主要用于當地發放貸款。
為加快推進信貸貨幣增長,吉林省將實行信貸貨幣增長情況考核通報制度,特別是對中小企業和在縣域內新吸收存款用于當地發放貸款等情況,按月考核和通報,年終進行表彰獎勵。
吉林省要求,要努力滿足重點信貸需求,包括不斷拓展項目融資渠道,充分利用股權融資、債權融資、BOT融資、FDI融資、并購和產權交易融資以及產業投資基金等融資方式,加大項目建設融資力度,努力保證企業流動資金貸款需求,進一步改進對中小企業的金融服務,切實增強對縣域的金融支持。
此外,吉林省還提出要不斷擴大直接融資規模,并將采取一系列措施,如推進上市公司重組和再融資,著力培育上市后備資源和推動企業上市融資,加大債券發行力度,加快發展創業投資和產業投資基金,研究設立糧食現貨交割庫,鼓勵證券和信托公司業務創新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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