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則“重慶市高院首次支持民間借貸按照利滾利收賬”的報道,引起了強烈反響。監管層及司法層面對民間借貸的態度,再次成為公眾揣測的焦點。
重慶市高院出臺的《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規定:出借人根據約定,將利息計入本金請求借款人支付復利(俗稱“利滾利”,編者注)的,只要約定利率不超出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截至發稿,記者未能與重慶市高院取得聯系。某省高院民事庭庭長對《中國經濟周刊》表示,與最高法的規定相比,重慶高院的指導意見突破性較少,只是在民間借貸上肯定了復利的計算方式,但前提還是利率不超過基準利率的4倍。
他認為,重慶市高院之所以出臺相關指導意見,可能與當地的民間借貸規模擴大,且糾紛增多有關。目前大多數地方還是根據最高法的規定,在民間借貸中,計算復利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通貨膨脹的壓力依然嚴峻,央行在回收著流動性。銀根緊縮與民間借貸的蹺蹺板效應再次出現。
本刊記者在采訪中發現,當下的民間借貸不論是規模還是利率都幾近“瘋狂”。不少受訪專家、學者甚至用“全民放貸”來形容當下的形勢。
“現在民間借貸已經到了非常危險的時候,我預計今年年末,民間資本風險會出現大的爆發。”溫州中小企業促進會會長周德文在電話中憂慮地對《中國經濟周刊》表示。
周德文并非杞人憂天。不久前,江蘇泗洪縣即被爆出民間高利貸崩盤,村民活埋上線灌辣椒水討債;福建廈門也接連爆出民間高利貸崩盤大案,并且有擔保公司及銀行高管涉嫌介入。
同時,在資本市場上,放貸現象也開始蔓延。據Wind資訊統計,今年上半年上市公司含有“委托貸款”字樣的公告較去年同期增加32.3%。記者發現,有的公司來自委托貸款的收益甚至超過主業,被指“不務正業”。
在放貸群體上,民間借貸已經由傳統的專門從事放貸的噬利階層進一步擴大化。一些實業企業家因為企業利潤低,人工及原料成本高,將手中的資本投入了借貸行列,追逐高利潤,產業空心化的現象正在傳統的產業重鎮蔓延(詳見本刊2011年第27期《瘋狂的高利貸》)。
在區域上,周德文告訴記者,以往是經濟比較發達的地方,民間借貸規模洶涌。但現在,經濟落后的地方也開始瘋狂放貸。“這種沒有經濟支撐的高利貸是很可怕的,是擊鼓傳花的游戲,最后倒霉的可能是大眾。”
民間借貸亟待規范化。
“民間借貸光想捂是捂不住的,它的大規模存在有其存在的道理,在銀根緊縮的時候,它的規模肯定會隨著需求而擴大,化解風險的根本方法,是將民間借貸這些地下金融陽光化。”北京大學中國經濟研究中心兼職教授徐滇慶向《中國經濟周刊》表示。
記者了解到,對于民間借貸的發展,銀監會已經從試點民營銀行開始破冰。知情人士向記者透露,當前開展民營銀行的最大障礙,是銀行牌照的發放與退出問題及監管人才的匱乏。
同時,對于如何化解當前的高利貸困局,有學者建議,在金融體制改革與引導逐利資金投向上下工夫。
嘉賓
徐滇慶 北京大學中國經濟研究中心兼職教授、孫冶方經濟學獎獲得者
葉林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
賀強 中央財經大學證券期貨研究所所長
周德文 溫州中小企業促進會會長
某證券研究所所長
“高利貸不一定就是十惡不赦”
葉林:根據我國金融法規規定,企業之間禁止私相借貸,公民參與的借款最高利率不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超過者不予保護。但是,對高利貸的認定標準,我國法律卻從無規定,在其他國家法律中,至今也難找到一個明確的法定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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