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能明顯感覺到稅務稽查的力度比以前大了。”8月8日,北京久益華瑞稅務師事務所總經理孫文武這樣告訴記者。
孫文武認為,這是因為國內經濟增速整體回落,稅收收入的增速也隨之下降,但與此同時,稅務部門卻面臨著全年稅收增長8%的硬指標,因此稅務部門不得不加大稅務稽查的力度。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的工作安排,今年將繼續在全國范圍內進行稅收專項檢查。不過,這種“按指標征稅”的方式受到了不少業內專家的詬病。一位接受采訪的稅收專家認為,現行《稅收征收管理法》中存在的“稅款無限期追繳”、“滯納金數額沒有上限”等問題,其癥結都與此有關。
清繳歷史欠稅
加大稅務稽查力度,主要方式就是清繳歷史欠稅。孫文武告訴記者一個例子: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是以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為計稅依據的兩個小稅種。2002年以后,由于國家對某些出口貨物實行增值稅、消費稅“免抵退稅”政策,造成了外貿企業的誤解,認為免抵退稅后也就不用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了。為此,2005年,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下發通知,明確要求經國家稅務局正式審核批準的當期免抵的增值稅稅額應納入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的計征范圍,分別按規定的稅(費)率征收。
但是,通知下發后,很多外貿企業并不知情,有的即使知道有這個文件,也不知該如何繳納,于是便沒有執行。
直到今年6月,北京市開始清繳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的歷史欠稅。孫文武透露,大約90%的外貿企業在過去8年里都沒有繳納這兩種稅,這就是一大筆歷史欠稅。此外還有由此產生的滯納金——一般欠稅超過4年的,滯納金就能超過本金。
對此,孫文武認為,如果是少數企業未繳納,可以理解為個案,但如此大面積的欠稅,是與稅務部門的宣傳工作不到位有關的,不能把板子全部打到企業身上。
國家稅務總局副局長解學智年初在全國稅務稽查工作視頻會議上表示,今年稅務稽查工作將突出案件查處、稅收專項檢查和專項整治、重點稅源企業檢查和打擊發票違法犯罪活動四項重點工作,為全面完成稅收工作任務作出新貢獻。稽查局局長馬毅民也要求,各級稅務稽查機關要繼續保持對稅收違法犯罪活動的高壓態勢,嚴厲查處重大稅收違法案件。
據了解,今年4月以來,已有青海、深圳、海口等多個省、市的稅務部門發布通知,要求清繳企業歷史欠稅。
稅收“保八”
稅務稽查力度加大,源于國內經濟增速回落的客觀事實與稅務工作增長目標之間的矛盾。
今年以來,國內經濟增速持續回落。7月15日,國家統計局發布了上半年國內生產總值(GDP)初步核算情況,上半年GDP總額近25萬億元,同比增長7.6%,數據顯示中國經濟增速仍處于下行區間。
在此背景下,稅收收入的增幅回落就在意料之中了。7月5日,財政部公布上半年財政收支數據。1-6月累計,全國公共財政收入68591億元,增長7.5%,增幅同比回落4.7個百分點。其中,財政收入中的稅收收入為59261億元,同比增長7.9%,增幅同比回落1.9個百分點。財政部解釋,上半年稅收收入增速之所以回落,首要原因就是國內經濟增速回落,導致了與經濟指標密切相關的稅種收入增速放緩。
但是,根據年初全國稅務工作會議提出的要求,2013年全年稅收增長目標為8%。這一目標已較2012年實際增長水平放低,但在孫文武看來,這一目標仍有過高之嫌。更大的問題則在于,人為地為稅收收入設置任務,每年遞增一定的比例,這仍是行政命令式的思想,違背了依法征稅的理念。
在此背景下,各級稅務機關就不得不依靠加大稅務稽查力度、清繳歷史欠稅等手段,來完成不合理的稅收增長目標了。
引發爭議
“按指標征稅”的行為,還造成了與之配套的稅收征管法中,出現了諸多的法律問題。
在日前舉行的《稅收征收管理法》修改專家研討會上,中央財經大學稅收教育研究所所長賈紹華表示,現行稅收征管法規定的稅款追訴期最長為無限期,這就造成了“秋后算賬”的現象:前幾年經濟形勢好的時候,稅務機關完成任務后就不再征收;如今經濟形勢差了,再倒回去翻舊賬。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周序中也表示,關于稅款的追征期,納稅人和稅務機關之間還存在權利不對等的現象。稅款追征期分別為三年、五年和無限期,而納稅人超額繳稅的退還期卻只有三年,雙方的權利義務不對等。此外,無限期追征在法理上也值得質疑,即使是死刑,《刑法》規定的追訴期限也只有20年。
同時,因為追征期過長,由此還引發出滯納金的問題。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32條規定,納稅人未按期繳納稅款的,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而且,滯納金的數額沒有上限。
滯納金數額沒有上限,首先便與作為上位法的行政強制法相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45條規定,行政機關依法作出金錢給付義務的行政決定,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機關可以依法加處罰款或者滯納金。加處罰款或者滯納金的數額不得超出金錢給付義務的數額。
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中國行政法學研究會名譽會長應松年表示,在他接到的案子當中,有的滯納金遠遠超過本金,這已經違背了《行政強制法》規定的基本原則。
目前,《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正在修改之中。遺憾的是,國務院法制辦公室近日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修正案(征求意見稿)》,對于以上兩個問題都未做實質性改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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