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創新基金工作的幾點新意
創新基金的設立對于廣大中小型高新技術企業的發展具有非常大的促進作用。通過創新基金,一方面扶持了相當一批高新技術企業,為它們的發展提供了資金條件,另一方面也促進更多的高新技術企業積極響應國家產業政策,研發相關的技術、產品,帶動全社會技術水平升級。前幾年創新基金項目的實施取得了相當好的效果。今年的創新基金申報已經開始,并且發生了很大變化。通過對創新基金相關文件的研究,我們發現,今年創新基金工作表現出了以下幾點新意:
(1)創新基金向中小型、初創型企業偏移
與去年相比,今年文件中明確指出重點支持種子期項目和初創期企業,為初創企業和新的項目提供了發展機遇。同時我們注意到,在2005年之前申請創新基金的條件中并沒有對企業銷售收入等方面作出限制,而今年也開始將這些方面作為限制條件,如今年無償資助項目要求是:凈資產額不高于2000萬元,年銷售額不超過2000萬元;而去年是凈資產額不高于4000萬元,年銷售額不超過3000萬元。這些變化反映出政策對于中小型、初創型高科技企業的偏移,為高新技術企業的發展和技術人才的創業提供優越的條件。
(2)科技部加強了與地方的聯合評審,以避免出現各省市對同一項目重復申報的問題
以前在這一方面有一定的漏洞,存在有些企業對同一個項目在不同的省市重復申報創新基金的問題,占用了資源,影響了其它優質項目的立項。今年管理中心將開展創新基金項目國家、地方聯合評審試點工作,與10家建立了地方創新基金的推薦單位共同開展評審。這一舉措將在很大程度上避免重復申報的問題,使創新基金惠及的面更廣,受益的企業和項目更多。
(3)加大了對科研院所技術轉移的支持力度
長期以來,科研院所與市場之間是相互脫節的,科研機構的很多科研成果往往不能夠及時通過市場轉化為產品,而與此同時,很多的企業卻沒有科研力量從事技術和產品的研發,無法及時適應市場的需求,提高技術、更新產品。這種脫節導致了雙方信息的不對稱,造成了大量科研資源的浪費,不利于我國科技水平的持續提高,也與建立創新性社會和節約型社會的趨勢不符。今年文件明確規定對于技術轉移項目支持金額原則上不低于70萬元,其重視程度可見一斑,表明了國家和科技部對于通過技術轉移提高全社會和廣大企業應用轉化技術的能力的決心。
(4)去年科技部評審未通過的項目可以再次申請
這也是今年創新基金工作的一個新特點。在創新基金評審過程中也難免存在著一些不足的地方,導致一些優質的項目未能得到科技部立項,而根據原來的規定第二年不能再進行申報。如果企業對項目進行修改后再申報會造成人力、物力等各方面的浪費。今年對地方上已通過評審而未通過科技部評審的項目允許再次申報,可以看出科技部對于優質項目漏選問題開始加以重視。這也為不少確實有優質項目的企業獲得創新基金支持提供了更多的支持。
(5)今年第一次沒有公布新的《指南》
今年申報創新基金的文件中沒有公布新的《指南》,而是基本上沿用了去年的,反映出科技部對于建立節約型社會號召的響應。《指南》的制定需要經過大量的調研,耗費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在變動不大的情況下,完全可以節省這部分耗費。另外,即使經過調研也未必能夠將一些好的項目方向包括進《指南》中,不如繼續沿用去年的《指南》,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持支持范圍的穩定性。
(6)加大了對資源節約、循環經濟等方向的項目的支持力度
新時期國家大力提倡建立節約型社會,發展循環經濟,節約資源,保證社會經濟的持續穩定發展。今年的創新基金工作也體現了這一點,文件沒有出新的《指南》,只是單獨列出了資源節約、循環經濟等方向的項目,以鼓勵廣大高新技術企業在建立節約型社會、發展循環經濟中發揮重要的作用。
新意代表著方向!從以上幾點可以看出今年創新基金工作的重點。希望企業在申報中注意上述問題,并及時關注基金的動態,更好地了解創新基金,為自己的發展爭取良好的條件。
(以上代表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包學軍、張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