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因“殺妻冤案”而轟動全國的佘祥林(曾因“殺妻”被判處15年有期徒刑、在獄中度過了11個春秋,2005年3月,妻子突然現身,佘被湖北省京山縣人民法院當庭宣判無罪)在湖北宜昌開了家小餐館。湖北日報說,開張沒幾天,他已得罪了不少人。
1月8日,搬家到宜昌整一年的佘祥林,拿出了自己最后剩下的10萬元國家賠償,承包了宜昌北山坡臨街的一個小餐館。
開業第一天,有三桌客人消費了720元,他的利潤大概在280元左右,除掉人員工資等,他賺了80元錢。談到這個收入,他顯得很開心:“這是我第一次體驗到了創業的快樂與成就。”
在這個餐館里,看不到絲毫有關“悲劇明星佘祥林”的印記。有人勸他:把餐廳取名為“佘祥林餐館”,同時把全國各媒體關于他的報道裝裱起來,掛在墻壁上,這樣能夠迅速打開知名度,但這個建議被他拒絕了。
“我不希望生活在過去的影子里,我現在是一個生意人,我不想通過那種方式來賺錢。”他說。
有人給佘祥林出了個主意:買個注射器,在給顧客稱甲魚時注水進去,這樣可以賺不少錢。他急了,當即要和那個人絕交。
餐館才開張沒幾天,佘祥林就得罪了好幾個人。有個賣肉的看到他連續幾天都來買肉,就動起了歪腦筋,說他有價格便宜的死豬肉,保證味道與正常豬肉沒區別。結果佘祥林再也不到他那個攤位去了。
采訪結束后,佘祥林再三囑咐,別把他餐館的具體位置告訴別人。他說如今匆忙而充實的生活,正是他想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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