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征得手機用戶同意,擅自向手機用戶發布的廣告、娛樂等垃圾信息,違反了我國民法通則、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的平等、公平、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中天恒律師事務所尹斌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者服務方式,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擅自向用戶發布廣告等信息侵犯了消費者的人身安寧權和通訊自由權,以及人們從事民事活動的平等、自愿的權利、知情的權利。
別把商機變成垃圾
無可否認,短信廣告蘊含了巨大的商機,但越來越多的消費者表示,頻繁地遭遇短信廣告、特別是騷擾、非法促銷短信時,用戶對短信廣告的可信度已經降到了冰點。
遭遇騷擾短信、惡意促銷短信怎么辦?移動10086客服工作人員表示,如果市民收到的不是純粹廣告短信而是不良短信、垃圾短信,市民可向中國移動設立的不良信息舉報專線舉報;中國聯通合肥分公司工作人員也表示,如果遭遇到手機號碼的短信騷擾與促銷信息,可以通過法律方式來解決;而如果該信息是SP運營商發出的,則可投訴至10010客服熱線,聯通公司可以通過技術屏蔽此類短信。
“由于目前技術無法對短信內容進行過濾,在手機實行實名制前,還無法徹底對廣告短信提前進行規范。”安師大文學院新聞系教授黎澤潮認為,手機廣告潛藏無限[創業網 www.fswenwen.com]商機,關鍵是要對其進行監管。但對手機短信的監管,涉及信息產業、公安、文化、通信等有關部門,目前各家的管理都很難到位。對手機短信廣告的監管更是一個社會綜合性問題,如何形成合力,不僅是《廣告法》修訂必須考慮的,也是相關法律法規完善過程中亟待解決的問題。
家住安大附近的李小姐告訴記者,自己為了追求時興的“骨感美”,春天一到就決定減肥。雖然身高162厘米的她體重只有46公斤,但是還是鐵心要減,前不久李小姐在省城一超市選用某種減肥產品后,整天拉肚子,吃什么也不吸收,整天無精打采的,做什么也都沒有精神,人瘦得只有38公斤,對于這次減肥經歷李小姐叫苦不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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