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3000家加盟商遍布全國
南寧市公安局副局長蘇其富介紹,這起案中的主要犯罪嫌疑人李國生等人,幾年前就開始利用“南國春”、“三佳源”等名目進行傳銷活動,曾被工商、公安部門查處過,可是他們不但惡習不改,反而挖空心思地構思出一套所謂新的模式進行傳銷活動和反偵查。
永乾公司總部雖然設在廣西南寧,但警方偵查發現,在廣西境內未發展任何一家商行,2800多家加盟商行全部設在廣西區域外,遍布全國31個省(市、自治區),同時在廣西也沒發現有會員。[本文來源于:創 業 網www.fswenwen.com]
為逃避打擊,永乾公司日常“經營”幾乎全部采用互聯網,但公司服務器卻分別設在廣西以外的3個不同地點,并高薪聘請專業人員管理,公司設有專門的網絡宣傳部門,有專業人員設計維護公司網頁和網站;公司的財務、賬目全部為電腦操作,與客戶、下屬商行、會員金錢往來通過網上銀行操作。同時,為掩人耳目,永乾公司制作了內、外兩套賬目,其中外部賬僅記錄一般性的業務員,用于應付執法機關的檢查,內部賬真實記錄了商行、會員繳納消費款及資金返還的相關情況,但為方便銷毀,內部賬僅制作了電子版存儲于電腦中。
梁宏偉說,傳統的傳銷活動位于“金字塔”頂端的是個人,下面也是不同級別的經理。但在這起傳銷案中,它以“總部-商行-會員”架構形成了“金字塔”式層級結構,最頂端是永乾公司。無論是“消費來福”模式,還是“雙響炮”模式,從外表看似乎是買賣關系,在發展生產,所得也是經營活動的提成,但實際上是在層層發展下線,是典型的傳銷行為。
梁宏偉認為,永乾公司的經營模式都是嚴重違背經濟學原理的。在無任何其他實業支撐的情形下,收取加入人員所繳納的入門費后,前面加入者所取得的收益,實際上就是后加入者繳納的費用,一旦資金鏈斷裂,必定面臨“崩盤”的局面,后加入者血本無歸,造成經濟秩序的混亂。[本文來源于:創 業 網www.fswenwen.com]
警方查獲的確鑿證據證實,永乾公司高層人員私分涉案款。在今年7月召開的董事會上,就決定給每個董事會成員每人發放100-200萬元,其目的就是考慮到一旦永乾公司被查處,這筆費用可以作為他們逃匿的費用,收取各地加盟商的資金全部都是進入永乾公司董事長許武煥的私人賬戶,而后分散轉入公司30多個員工名下的私人賬戶。永乾公司的高管層在收取了商行及會員的消費款后,購買了私人房產、高檔小轎車,請客送禮,大肆揮霍,腐敗墮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