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會的發展,新職業不斷出現,360行已成過去
我國現有職業已達1979種
【本報訊】自2004年8月建立新職業定期發布制度以來,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已發布了8批86個新職業。目前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認定的職業已達1979個。
新職業是如何確定的
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職業技能鑒定中心”標準處副處長劉永澎介紹,新職業是指經濟社會發展中已經存在一定規模的從業人員、具有相對獨立成熟的職業技能,在1999年出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中未收錄的職業。它們具有幾個特性:一是目的性,即有人專職從事此業賴以謀生;二是社會性,即為他人提供產品或服務;三是規范性,即是合乎法律規范的;四是群體性,一般要求有不少于5000人的從業人員;還有就是要求有穩定性和獨特技術性。
新職業申報審核的程序是:機關、社會團體、企業、學校以及個人,可通過“中國勞動力市場網”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職業技能鑒定中心”提出新職業建議,填寫《新職業建議書》,由鑒定中心對新職業建議進行登記、分類、匯總,組織有關部門和行業的專家進行評審論證。
對部分建議的新職業,還需組織專家到工作現場進行調研。評審論證通過后,再通過互聯網向社會公示,廣泛征求意見,最后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定期對外發布,一般一年發布3至4次。
例如,第八批新職業中的“災害信息員”和“孤殘兒童護理員”,就是由民政部提出建議,并由相關行業的專家學者進行論證而確定的。
60%新職業有了國家職業標準
新職業發布后,一些職業還需要制定“國家職業標準”。2004年以來發布的86個新職業,其中60%已有了國家職業標準。2006年,就頒布了37個新職業的國家職業標準。
目前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認定的職業分為8大類。第一大類是國家機關、黨群組織、企業、事業單位負責人,第二大類是專業技術人員,第三大類是辦事人員和有關人員,第四大類是商業、服務業人員,第五大類是農、林、牧、漁、水利業生產人員,第六大類是生產、運輸設備操作人員及有關人員,第七大類是軍人,第八大類是不便分類的其他從業人員。
在這些職業中,已頒布了650個國家職業標準。在“十一五”期間,國家職業標準將達到1200個左右,將覆蓋從第三大類到第六大類的技術含量較高和對從業人員素質要求較高的職業。對法律法規要求推行“職業資格證書”的行業,如醫生、律師、教師等等,不再另行制定職業標準。(仁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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