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國家工商總局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個體工商戶驗照辦法》,該辦法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國家工商總局個體私營經濟監督管理司負責人介紹,制定《個體工商戶驗照辦法》,是國家工商總局強化服務、促進發展總體思路和工作部署的一項內容,是實現“四個統一”、推進“四化”建設的重要舉措。
按照《個體工商戶驗照辦法》有關規定,改革和規范個體工商戶驗照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六個方面的內容:
下放驗照權限。市、縣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大中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分局,可以委托工商所進行驗照。這樣,實現了個體工商戶就近就地驗照,為個體工商戶節省了驗照的旅途費用和時間。
放寬驗照時限。過去的驗照時間為每年的1月至3月,正是個體工商戶的經營旺季。現將驗照時間改為每年的1月1日至5月31日,為個體工商戶申請驗照提供了更加寬裕的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