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近日下發 《關于實施創業就業工程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以鼓勵勞動者自謀職業、自主創業,真正實現以創業帶動就業為目標,《意見》明確提出,我省將盡快建立創業培訓、政策扶持、創業服務“三位一體”的工作機制,并出臺完善創業培訓補貼、落實小額擔保貸款政策、逐步降低或取消反擔保門檻等諸多向自主創業者傾斜的優惠政策。
特殊人員“特殊對待”。《意見》要求,創業培訓定點機構按照“創辦和改善你的企業(SIYB)”國際項目技術標準和管理模式組織教學,對有創業愿望并具備一定創業條件的城鎮登記失業人員、農村勞動者、高校畢業生、復員轉業退役軍人、殘疾人,重點開展創業意識、創辦企業、改善企業和擴大企業等方面的培訓。經培訓考核合格的,由勞動保障部門發給《創業培訓合格證書》。
創業培訓可領補貼。對有創業意愿人員進行創業培訓,培訓合格率達到80%以上、領取營業執照的人數達到培訓合格人數20%以上的,將按參加創業培訓實際人數給予創業培訓機構一次性補貼。補貼標準由原1000元/人提高到1500元/人(《意見》下發前已出臺高于此標準的市,仍按原標準執行)。
在校大學生參加創業就業培訓也有補貼。鼓勵大專院校按國家和省的培訓要求,對應屆畢業生進行創業就業培訓。凡培訓合格者,發給培訓合格證書,給予職業培訓補貼,補貼資金從就業專項資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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