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意愿。有了方向和目標以后,最重要的不是馬上去找方法,而是先解決自己的意愿問題,意愿就是一個人為了實現目標而付出行動力的決心。
我們常說人要有壓力,但有壓力而無所作為的人中國可以找出無數來,只有通過意愿變成超強的行動力,而產生出結果和實現目標的才是有價值的。所以要放棄壓力,變成行動力,而行動力的根源來自于意愿,只有行動力才可以實現你的目標。當一個人具備了很好的方向、目標和意愿以后,他就具備了創業以及走向工作崗位的基本條件了。
4.方法。方法本身并不重要,為了實現目標而存在的方法才是最重要的。對于一般人而言,只有自己有強烈的意愿去實現目標的時候,才非常容易接受別人給予的方法,甚至自己去找尋方法,所以獲取正確方法的前提是目標和意愿的存在;而不一般的人,具備很好的學習和聆聽能力,他會把所有的方法變成自己的,在實現目標的那個環節中以最恰當的方法來使用。對于管理者而言,管理的同時,方法會成為催化劑,這個催化劑可能是正面的,也可能是負面的。方法一定要在別人需要的時候再給予,也就是對方有意愿和需求去達成目標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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