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索提供/高女士
鏈接
內地孕婦香港生子
2001年7月20日,香港特區終審法院判決在港出生且父母在內地的小孩莊豐源擁有居港權。自此,內地人在香港生孩子,可依法享有香港居留權。
自由的出入境管理、高素質的教育、優越的社會福利,吸引了不少內地“準父母”的心,內地孕婦赴港生產的服務機構也隨之出現,并由南方向內地蔓延。據報道,香港入境處統計數據顯示,2005年中至2006年中,香港新生嬰兒5.98萬人,其中11716人為內地夫婦專程到香港所生。
大量內地孕婦給香港醫療機構帶來巨大壓力,香港的寬松政策也方便不少內地孕婦逃避生二胎的處罰。內地孕婦赴港生子熱引起的政策、法律方面的爭論與思考,一直持續到現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