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圍不宜單一
張先生認為,純粹的二手戶外用品店的可行性不大,貨源可能難以保證。當中的工作量巨大,需要對戶外用品非常了解,需要尋找貨源,對貨品進行篩選、定價,還要保證貨品的衛生情況,但往往其中的利潤卻不高。張先生建議陳小姐不要開設純粹的二手戶外用品店,而是采取寄賣的方式——主營銷售戶外用品,兼做寄賣二手用品。有需要出售閑置戶外用品的驢友可以將自己的物品放在店里寄賣,價格由驢友設定,若有成交店家則抽取一定的傭金。等到積聚一定知名度,對這樣行業有一定熟悉的時候再考慮是否開間純粹的二手戶外用品店。
可用租賃方式
另外,除了兼營二手戶外用品交易以外,也可以考慮采取租賃戶外用品的經營方式。據了解,北京、上海等地部分戶外用品店也兼營租賃業務。不過,戶外用品租賃在廣州并不多見。十一黃金周即將來臨,目前帳篷、睡袋和背包等已經被預訂得七七八八了。據資料顯示,可容2~3人的帳篷租賃價格為30元/次,睡袋出租價格為10元/次,背包為30元/次。而有實力的企業出租GPS、MOTO對講機的價格分別在50元/次至100元/次不等。
租賃須簽賠付協議
兼營戶外用品租賃的陳小姐稱,以這樣的價格出租戶外裝備回收成本在半年以內,但是諸如睡袋這樣的用品還需要長期投入清潔的費用。她提醒,盡管目前出租生意火爆,但是產品耗損是投資者不能忽視的問題。戶外裝備多數在野外使用,容易產生各種各樣的磨損問題,所以在出租前后租賃雙方需要達成相應的破損賠付協議。
|